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付让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 |
| 统一信用代码:91371302MA3CHXPB5L | 所属地区:山东省 |
| 企业地址:山东省临沂市兰山区义堂镇临沂宏顺停车场18-19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8-15
(2023)苏0382刑初541号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发票罪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刘**,苏**
邳州市人民法院
2
2023-05-18
(2023)皖1623民初456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许**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吴**
利辛县人民法院
3
2022-01-25
(2022)鲁11民终9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莒县支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
王**,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莒县利强物流有限公司,刘**,孙**
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1-08-16
(2021)苏0382民初86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周**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中心支公司,赵**
邳州市人民法院
5
2020-09-2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日照盛发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中禛交通运输有限公司,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宋**,李**,永城市环宇物流有限公司
沂南县人民法院
6
2020-09-24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孙**,蒙阴金源运输有限公司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7
2020-07-06
(2020)鲁1103民初16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8
2020-07-0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临沂市分公司,孙**,蒙阴金源运输有限公司
日照市岚山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2-10
2021-08-18
(2021)鲁1122财保210号
财产保全
刘**、孙**等非诉财产保全审查非诉保全审查裁定书
非诉保全审查案件
2
2021-03-04
2020-12-12
(2020)鲁1321民初453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日照盛发物流有限公司与宋**、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5105.00元
民事案件
3
2020-10-28
2020-09-25
(2020)鲁1103民初168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与孙**、蒙阴金源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7898.00元
民事案件
4
2020-08-05
2020-06-18
(2020)鲁1323民初267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徐**与胡**、沂南县运发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4572.14元
民事案件
5
2020-08-05
2020-06-18
(2020)鲁1323民初266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庄**与胡**、沂南县运发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4429.36元
民事案件
6
2019-10-29
2019-10-15
(2019)鲁1323民初540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唐**、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371325202600061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五十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第一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应给予行政处罚,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壹仟零伍拾元整
105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2
371312202500162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因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鲁Q375FM(黄色)鲁QX2N6挂(黄色)参加普通货物运输,违反了《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十四条,依据《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应予处罚,已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1000.00元
临沂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22
3
J371325202500178
2025年03月25日,费县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费县327国道北外环对鲁Q813UV(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解俊福、杨配军向当事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有与执法人员有利害关系的,可以申请回避,当事人未申请。在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驾驶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的车辆鲁Q813UV(黄色),该车道路运输证有效期为逾期。存在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属于逾期未参加年审,证据:复印件。
没收违法所得零元,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5-03-25
4
370687202500017
2025年03月03日13时08分,海阳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204国道徐家店镇岚店村南200米处对宋庆利驾驶的鲁Q007GK(黄色)、鲁QY4M1挂(黄色)车进行执法检查,执法人员王庆松、高云涛向宋庆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其享有的陈述、申辩、回避等权利,宋庆利表示不需要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鲁QY4M1挂车辆装载34捆废纸,该挂车辆已取得《道路运输证》(证号:鲁交运管临字****1号),车辆所有人是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挂车类型在国家工信部发改委公布汽车公告显示是重型低平板半挂车,鹅颈式。现该车辆为平板式半挂车,非鹅颈式。与《道路运输证》显示的车辆照片不一致。当事人在该车辆车身鹅颈部分左右各加宽800mm承载车架,变成了等宽3000mm高低平板车,当场无法恢复原状,存在安全隐患。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现场录像取证,执法人员将车辆先行证据登记保存于徐家店交运停车场。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现场执法照片复印件、录像。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罚款伍仟元整
5000.00元
海阳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03
5
J370614202400143
2024年09月07日 14时40分,烟台市蓬莱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蓬莱区G228与海市路交界处红绿灯西对宋庆利驾驶的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鲁Q007GK(黄色)鲁QY4M1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韩志强、刘国辉向宋庆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鲁Q-007GK(黄色)经营范围是道路普通货物运输,鲁Q-Y4M1挂(黄色)经营范围是大型物件运输。宋庆利驾驶该车载有木头(普通货物),从蓬莱运往临沂,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执法人员告知驾驶员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听证和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等权利。证据有现场照片、现场笔录、询问笔录。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承认违法事实,无陈述申辩内容,自愿放弃陈述、申辩、听证和申请执法人员回避等权利。经调查认定: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烟台市蓬莱区交通运输局
2024-11-26
6
371325202301350
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鲁Q137EN(黄色)于2023年10月18日 05时45分,通过临沂市费县327国道探沂段K133+260自东向西时,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不停车检测系统检测到该车为6轴货车,车货总质量55.100吨,限定标准为49.000吨,超过限定6.100吨,检测结果已通过情报板现场向驾驶员告知。该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在使用中允许±5%误差,现认定车货总质量超重3.340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构成超限运输车辆擅自行驶公路(车货总质量超限3.340吨)。证据有:超限车辆违法行为记录单、影像资料。
罚款壹仟伍佰元整
1500.00元
费县交通运输局
2024-02-28
7
J370281202300483
2023年04月17日 10时50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济辉15020817011、贾海英15020817164在交通运输服务大厅处理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鲁Q827DU(黄色)号车2023年02月28日 09时25分在胶州市朱诸路从事道路货运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营运问题,执法人员向杨晨溪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调查中发现:杨晨溪驾驶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鲁Q827DU(黄色)号货车从高密市运载挖沟机送至胶西,未对所载挖沟机采取完全捆绑固定措施,运输过程中存在未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行为。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等”的规定。以上事实,由《现场笔录》和取证照片予以证实。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17
8
J370281202300485
2023年04月17日 11时10分,胶州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陈济辉15020817011、贾海英15020817164在交通运输服务大厅处理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所属鲁Q827DU(黄色)号车2023年04月12日 09时38分在胶州西外环从事道路货运经营过程中存在违规营运问题,执法人员向杨晨溪出示了《行政执法证》。调查中发现:当事人杨晨溪驾驶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鲁Q827DU(黄色)号货车从事道路货运经营,鲁Q827DU(黄色)《道路运输证》 “车辆审验及技术等级记录” 一栏中有效期为2023-03,存在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临沂市连安运输有限公司违反了“道路运输车辆逾期未参加年度审验”的规定。以上事实,由《现场笔录》和信息查询截图予以证实。
罚款壹仟元整
1000.00元
胶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3-04-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