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航宸美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唐树勤 | 注册资本:3.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20683MAE7GP9X1Y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枣阳市王城镇盛隆大道176号(住所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枣阳市监处罚〔2026〕10号
经查明,当事人系本局于2024年12年9日核准登记的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法定代表人为唐树勤,主要从事日用家电零售等商业活动。当事人于2025年9月13日,以480元/台的价格从随州曾都区紫薇电器批发部购入4台火状元家用燃气灶具(产品型号:JZY-SQ021),零售价格为600元/台,至2025年11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已销售3台,1台备检样品于2025年12月1日退还上级经销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七十二条之规定,本案货值金额为2400元。依据《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当事人违法所得为360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综上所述,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家用燃气灶具,违反了《中华人员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员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现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决定给予以下行政处罚:
1、处货值金额2400元的1.5倍罚款3600元;
2、没收违法所得360元。
罚没款合计3960元。
3600.00元
枣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