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桐新运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玉峰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10MA2H332T07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平区南苑街道万合米大厦1幢522室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2-11
(2025)渝0236民初262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萧山支公司
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临平区支公司,姚**,杭州桐新运输有限公司
奉节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嘉路政罚﹝2026﹞31J32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伍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伍拾伍元整。
1155.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2
嘉路政罚﹝2026﹞31J31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玖拾柒元整。
罚款人民币贰仟叁佰玖拾柒元整。
2397.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3
嘉路政罚﹝2026﹞31J33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柒拾伍元整。
1275.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4
嘉路政罚﹝2026﹞31J34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罚款人民币壹仟壹佰捌拾伍元整。
1185.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0
5
嘉路政罚〔2025〕311126
2024年12月17日13时28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利杰、周灵芝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1612:47:59车号为浙A15A72在X712(科天线)海宁、桐乡方向K1+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6.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7吨。
-
289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1
6
嘉路政罚〔2025〕521703
2025年1月6日9时22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2618:54:49车号为浙A15A72在X805(科洲线)洲泉方向K3+7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8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85吨。
-
247.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11
7
嘉路政罚〔2025〕311056
2024年12月17日13时28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韩利杰、周灵芝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1612:47:59车号为浙A15A72在X712(科天线)海宁、桐乡方向K1+8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6.7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7吨。
-
289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2
8
杭路政罚〔2025〕40703
2021年4月2日15时53分,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邹彬国、徐勇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1-04-0119:49:54车号为浙A15A72在X260(荷禹路)余杭方向K7+46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92.66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43.66吨。
-
13990.00元
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2025-06-02
9
嘉路政罚〔2025〕521628
2025年1月6日9时22分,桐乡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徐慧慧、潘冬冬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12-2618:54:49车号为浙A15A72在X805(科洲线)洲泉方向K3+75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38.85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7.85吨。
-
247.00元
桐乡市交通运输局
2025-06-02
10
嘉路政罚〔2024〕31325
2024年3月18日13时37分,海宁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项凯、韩利杰通过浙江省公路超限运输治理监管平台进行了取证,发现2024-03-17 08:38:43车号为浙A6W871在X714(塘许线)海宁、桐乡方向K10+500时,经车辆超限运输检测技术监控设备检测,车货总质量46.9吨。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三十四条第一款 、《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的规定,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5.9吨。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贰仟玖佰玖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2990.00元
海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4-04-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