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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1450800MA5NLA1N30所属地区:广西
企业地址:贵港市港北区根竹乡江口村(人民医院西院旁)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08
(2025)桂0102民初11180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刘**,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2
2026-01-08
(2025)桂0102民初11181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刘**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5-12-12
(2025)桂0102民初9080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黄**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4
2025-12-12
(2025)桂0102民初9036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向**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5
2025-12-12
(2025)桂0102民初9054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钟**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6
2025-12-12
(2025)桂0102民初905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黄**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7
2025-12-12
(2025)桂0102民初9081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陆**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8
2025-12-08
(2025)粤0306民初329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方**,黄**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中润(深圳)交通安全统筹服务集团有限公司,范**,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9
2025-11-19
(2025)桂0102民初747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杨**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5-11-19
(2025)桂0102民初7507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谢**,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1
(2025)粤0306民初329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方**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裁判文书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6
(2025)桂0102民初11180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3
2026-03-06
(2025)桂0102民初9054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4
2026-03-02
(2025)桂0102民初11181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5
2026-01-20
(2025)桂0102民初9080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6
2026-01-20
(2025)桂0102民初9081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7
2026-01-19
(2025)桂0102民初905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8
2026-01-19
(2025)桂0102民初9036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9
2025-12-09
(2025)桂0102民初7475号
追偿权纠纷
广西解放汽车贸易有限公司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裁判文书
南宁市兴宁区人民法院
10
2025-10-21
(2025)粤0306民初3292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黄**,方**
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范柏华;广西海诚物流有限公司贵港港北分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07
2023-07-05
(2023)桂1381民初35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临沂路安运输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48300.00元
民事案件
2
2023-07-20
2023-04-15
(2022)桂0481民初34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钟**、唐*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64932.00元
民事案件
3
2022-01-01
2021-09-29
(2021)桂13民终10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何**、李*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46218.22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粤湛吴交罚﹝2026﹞01178号
你(单位)使用桂R38117车辆于2024.04.17 10:09: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1.795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2.8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2月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02942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15
2
粤湛吴交罚﹝2026﹞00822号
你(单位)使用桂R78055车辆于2023.12.03 21:51: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1.705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2.71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26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 02684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9
3
粤湛吴交罚﹝2026﹞00797号
你(单位)使用桂R78055车辆于2024.03.22 11:09: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0.49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49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 02443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7
4
粤湛吴交罚﹝2026﹞00798号
你(单位)使用桂R78055车辆于2023.12.14 06:37: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0.49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49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 02215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7
5
粤湛吴交罚﹝2026﹞00638号
你(单位)使用桂R37975车辆于2023.12.12 07:10: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0.445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45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 02222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6
粤湛吴交罚﹝2026﹞00637号
你(单位)使用桂R52220车辆于2024.01.03 20:54: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1.12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2.12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 02307《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元)
10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7
粤湛吴交罚﹝2026﹞00636号
你(单位)使用桂R00631车辆于2024.01.25 22:45: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0.895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9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19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 02355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2-05
8
粤湛吴交罚﹝2026﹞00515号
你(单位)使用桂R00631车辆于2024.01.28 23:03: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0.22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22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3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02138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20
9
粤湛吴交罚﹝2026﹞00442号
你(单位)使用桂R78055车辆于2023.11.26 09:11: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0.985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1.99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2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01774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
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10
粤湛吴交罚﹝2026﹞00439号
你(单位)使用桂R37975车辆于2023.11.30 09:06:00在省道S544线K41+618M处擅自超限行驶,我局治超非现场执法监测点的检测数据显示该车为6轴,车货总重为52.245吨,限载标准为49吨,已超限3.25吨。本案有《非现场检测单》、《车辆相片》等证据为证。本机关于2026年1月2日向你(单位)送达了粤湛吴交违通[2025] 01782号《违法行为通知书》,告知了行政处罚的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依法享有的陈辩等权利。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意见。
罚款人民币壹仟伍佰元整(1500元)
1500.00元
吴川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2
未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规定的期限公示年度报告
贵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