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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汪秋红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822MA28FY2L70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万友大道3号1幢301室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12-11
(2024)浙0824民初31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张**
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方**,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开化县支公司
开化县人民法院
2
2020-05-14
(2020)赣1181民初2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邱**
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中华联合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衢州中心支公司
德兴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7-27
2020-06-19
(2020)赣1181民初26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邱**与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30116.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杭路政罚﹝2026﹞778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7日03时46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11省道K111+200检查时发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玖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伍仟陆佰玖拾元整。
2569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30
2
杭路政罚﹝2026﹞761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5日14时40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11省道K112+950检查时发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柒拾肆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叁佰柒拾肆元整。
4374.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6
3
杭路政罚﹝2026﹞7610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3月25日14时20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11省道K112+950检查时发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伍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肆仟柒佰伍拾元整。
475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3-26
4
杭路政罚﹝2026﹞762
主要违法事实:2026年01月16日04时56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11省道K112+650检查时发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捌仟捌佰肆拾元整。
884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6-01-16
5
杭路政罚﹝2025﹞72140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16日04时32分,建德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311省道K109+100检查时发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壹佰肆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建德农商银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罚款人民币贰万柒仟壹佰肆拾元整。
27140.00元
建德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17
6
金路政罚﹝2025﹞401647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2月03日20时28分,兰溪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330国道K367+800检查时发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叁拾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中国建设银行兰溪支行、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责令消除违法状态并罚款人民币陆仟柒佰叁拾元整。
6730.00元
兰溪市交通运输局
2025-12-04
7
丽路政罚﹝2025﹞02281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05日00时40分,龙泉市交通运输局行政执法人员在G528(龙广线)龙泉、锦溪方向K175+550(吴林)检查时发现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交通运输行政违法行为,经调查,常山县红诚物流有限公司违法超限运输(浙里办)。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五十条、《浙江省公路条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应自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将罚款缴至浙江龙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浙江政务服务网(缴款地址:http://pay.zjzwfw.gov.cn)或通过扫描本决定书所附二维码缴纳罚款。逾期不缴纳罚款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可以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加处罚款的数额不得超出罚款的数额。
给予行政相对人罚款人民币叁佰陆拾元整的行政处罚。
360.00元
龙泉市交通运输局
2025-11-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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