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岚皋县硒源酒业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吉兵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610925MA70QT481Q所属地区:陕西省
企业地址:陕西省安康市岚皋县南宫山镇花里村三组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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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岚市监处罚〔2026〕13号
经查,认定当事人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酒(苞谷酒),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该批次苞谷酒生产于2025年4月,共16kg,销售单价40元/kg,其中抽检2kg,当事人称向亲戚赠送4kg,因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4kg确实为向亲戚赠送,因此该说法不予采纳,按照销售价格认定为违法所得。综上,该批次不合格白酒(苞谷酒)货值共计640元,违法所得240元。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岚皋县硒源酒业经抽检不合格的白酒(苞谷酒)检验报告,报告编号:SP202530799,证明该作坊生产的白酒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项目实测值超标,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2、现场检查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08日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了现场检查,并送达了检验报告的事实; 3、张吉兵询问笔录一份,证明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20日对当事人进行了询问调查; 4、岚皋县硒源酒业营业执照、小作坊许可证复印件各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合法经营资格; 5、张吉兵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证明张吉兵合法的中国公民身份; 6、岚皋县硒源酒业生产工艺记录表复印件一份,证明该批次苞谷酒生产总量为16千克; 7、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白酒(苞谷酒)照片3张,证明执法人员于2025年12月08日依法对该批次剩余10kg不合格白酒(苞谷酒)实施了行政强制措施扣押。
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 2.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不合格白酒(苞谷酒)10kg; 3.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
5000.00元
岚皋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19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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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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