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李东云注册资本:15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07202939995所属地区:甘肃省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北京路269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19-12-25
(2019)甘0402民初5050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白银楚雄鑫商贸有限公司
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第十二项目部,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7-10
2022-04-25
(2021)甘04民再54号
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
白银楚雄鑫商贸有限公司、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
201944.00元
民事案件
2
2021-12-31
2021-09-30
(2021)甘0402执1877号
借款合同纠纷
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甘肃易鑫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借款合同纠纷首次执行执行裁定书
1063142.66元
执行案件
3
2021-12-31
2021-12-20
(2021)甘04民终1561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丁*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1-12-30
2021-12-20
(2021)甘04民终1560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21-12-30
2021-12-20
(2021)甘04民终1562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席*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6
2021-12-30
2021-12-20
(2021)甘04民终1563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中泰万盛集团白银西发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王**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7
2021-12-30
2021-09-01
(2021)甘0402民初3043号
劳务合同纠纷
席*、吴*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8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21-12-30
2021-09-01
(2021)甘0402民初3041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吴*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6000.00元
民事案件
9
2021-12-30
2021-09-01
(2021)甘0402民初3042号
劳务合同纠纷
王**、吴**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1150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21-12-30
2021-09-01
(2021)甘0402民初3044号
劳务合同纠纷
丁*、吴*等劳务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判决书
9000.0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市税稽罚﹝2026﹞33号
(一)增值税1.建筑服务你公司承建了“白银区王岘镇失地农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三标段)”,根据“白银区王岘镇失地农民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三标段)32#、33#楼工程款支付协议”,付款约定为“甲方自2023年起,每年12月1日-15日支付乙方工程款200万元......”,你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收入。你公司承建了“白银区五星新能源停车场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2023年7月该项目已终止,服务已完成,你公司未按照规定确认收入。你公司承建了“白银银东电商快递物流园工程”项目,根据“白银银东电商快递物流园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付款约定为“1.每期固定支付金额:人民币2000000.00元(大写:贰佰万元整);2.固定付款日期:每年6月15日”,你公司未按照合同约定确认收入。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五条“增值税税率:(二)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第四十五条“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财税〔2018〕32号)第一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7%和11%税率的,税率分别调整为16%、10%”、《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公告2019年第39号)第一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或者进口货物,原适用16%税率的,税率调整为13%;原适用10%税率的,税率调整为9%”、《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九条“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一)发生应税销售行为,为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之规定,经计算:2023年7月应收账款4549916.57元,应确认收入4174235.39(4549916.57/1.09)元,少计提销项税375681.19元(4174235.39*0.09);2023年12月应收账款2000000.00元,应确认收入1834862.39(2000000.00/1.09)元,少计提销项税165137.62元(1……
对你公司少申报缴纳增值税1262680.54元、城市维护建设税88387.64元、企业所得税42774.03元处以50%的罚款696921.15元。
696921.15元
国家税务总局白银市税务局稽查局
2026-09-0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