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州市长乐区惠和贸易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郑英注册资本:3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50182MA2YJ4PG65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文岭镇前董村山仔边70号1#车间二层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榕长市监岭处罚﹝2025﹞2号
经查,上述被抽检不合格的线椒是福州市长乐区惠和贸易有限公司于2024年9月23日向福州市永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购进的,购进价格5.98元/斤,共采购40斤,采购金额共计239.2元。2024年9月25日40斤线椒已全部销售给福建国惠大酒店有限公司,销售金额共计280元。2024年10月15日,厦门泓益检测有限公司对福建国惠大酒店有限公司购进的上述批次的线椒进行抽样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No:﹝2024﹞XHY-G08119﹞,报告显示经抽样检验,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4年11与4日,福建中检华日食品安全检测有限公司对福建国惠大酒店有限公司提出的复检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FRF202400117﹞,报告显示啶虫脒项目不符合GB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2024年12月23日,当事人提供了福州市永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营业执照,线椒的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线椒收款单,根据当事人授权委托人陈章佃陈述其公司是从福州市永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处购进的上述被抽检不合格线椒,但线椒收款单上销售方为吴元灿、结算方为吴权,吴权为福州市永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并非福州市长乐区惠和贸易有限公司,该销售收款单为福州市永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与吴元灿之间的交易票据;线椒的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供货方为闽侯县吴元灿蔬菜批发商行、购货方为当事人福州市长乐区惠和贸易有限公司。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与销售收款单无法印证该批次线椒系福州市长乐区惠和贸易有限公司从福州市永捷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处购进。当事人购进线椒时并未清楚核实线椒收款单与福建省食用农产品追溯凭证的销售方和购货方,未完全履行进货查验义务,无法如实说明进货来源。
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280元;3、罚款15000元。以上罚没合计15280元。
15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4-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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