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色市田阳区贺安消防器材经营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姜勇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51003MAC0J9KC20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滨江小区A-2地块(福晟一品湾)1-111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百阳市监处罚[2023]493号
经查明,当事人经核准登记,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后,于2022年10月开始在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滨江小区A-2地块(福晟一品湾)1-111号,从事一般项目:消防器材销售;安防设备销售;安全系统监控服务;通用设备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等经营活动。另查明,2023年7月14日,本局执法人员及抽样人员对当事人经营的“家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SN-838-4U)进行监督抽样。2023年9月27收到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编号为TXZJ/20230717078《检验报告》和编号为20230714121657859《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单》示:2023年7月14日当事人经营的“家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产品名称:家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商标:/,规格型号:SN-838-4U,生产日期:/,样品等级:合格品,被抽样单位名称:百色市田阳区贺安消防器材经营部/:广西百色市田阳区田州镇滨江小区A-2地块(福晟一品湾)1-111号,联系电话:19178627598】经抽样检验,检验项目:依据桂市监函[2023]1572号文中《2023年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产品质量广西监督抽查实施细则》要求,对所抽样品的11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标志不符合GB15322.2-2019《可燃气体探测器 第2部分: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要求》技术要求:每只探测器均应有清晰、耐久的中文产品标志,产品标志应包括以下内容:a)产品名称和型号b)产品执行的标准编号c)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d)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e)产品主要技术参数(供电方式及参数、探测气体种类、量程及报警设定值);检验结果:无型号、无执行标准编号、无制造商名称、生产地址、无制造日期和产品编号、无产品主要技术参数;单项判定:不合格。综合判定该产品本次监督抽查实物质量合格,标志不合格。2023年9月27日,本局将上述两份《检验报告》送达给当事人,并当场告知当事人如对检验结论有异议,可在收到检验结果之日起15日内提出书面复检申请。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对《检验报告》检验结论未提出异议,也未要求复检。2023年9月28日,当事人在店外张贴了召回公告,但未有能召回其标志不合格的“家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又查明,上述抽检批次的“家用可燃气体泄漏报警器”(SN-838-4U),当事人从一辆流动货车上门推销购进,购进时间已记不清楚,且无法提供进货票据、对方的营业执照等材料。当事人进货上述泄漏报警器数量为13个,购进价格为25元/个,销售价格35元/个。截至2023年9月27日,当事人已售出该产品8个(含抽样4个),获利80.00元,剩余5个均被执法人员扣押。故本案货值金额为455.00元,违法所得为80.00元。当事人未能说明进货来源,未查验并索取供货商的《营业执照》、进货凭证、泄漏报警器检验检测报告等材料,未履行进货查验的义务。二、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1、2023年7月14日,在当事人的经营场所对其经营的泄漏报警器进行现场抽样,抽样单编号为20230714121657859的《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复查抽样单》《现场提取证据贴签》5份,证明了现场抽检情况;2、2023年9月18日
没收违法所得和非法财物0.008万元#
0.00元
百色市田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1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