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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安市理朋物流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行政处罚 10+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涛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MACADYNG94所属地区:江西省
企业地址:江西省宜春市高安市黄沙岗镇黄灰路1278号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9-24
(2024)赣0983民初5523号
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
高安市理朋物流有限公司
汪**
高安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崇义交(超)罚﹝2025﹞0065号
2025年07月09日12时01分,车牌号为赣CCU567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4.514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8.514吨,超限率为23.65,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仟肆佰元整(¥:2400.00)的行政处罚。
24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5
2
崇义交(超)罚﹝2025﹞0060号
2025年07月07日22时45分,车牌号为赣CCN436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3.8957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13.8186吨,超限率为38.38,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00)的行政处罚。
39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4
3
崇义交(超)罚﹝2025﹞0061号
2025年07月13日23时16分,车牌号为赣CCN436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9.8186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7.8957吨,超限率为21.93,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贰仟壹佰元整(¥:2100.00)的行政处罚。
21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7-14
4
崇义交(超)罚﹝2025﹞0039号
2025年06月20日15时10分,车牌号为赣CCY297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56.371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20.372吨,超限率为56.59,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的行政处罚。
100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4
5
崇义交(超)罚﹝2025﹞0037号
2025年06月22日17时29分,车牌号为赣CCY446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6.317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10.317吨,超限率为28.66,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4
6
崇义交(超)罚﹝2025﹞0040号
2025年06月21日8时40分,车牌号为赣CCY297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7.876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11.876吨,超限率为32.99,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叁佰元整(¥:3300.00)的行政处罚。
33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4
7
崇义交(超)罚﹝2025﹞0038号
2025年06月20日8时22分,车牌号为赣CCY446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9.663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13.663吨,超限率为37.95,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叁仟玖佰元整(¥:3900.00)的行政处罚。
39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4
8
崇义交(超)罚﹝2025﹞0036号
2025年06月20日11时49分,车牌号为赣CCY446的车辆行驶至寡扬线扬眉镇往龙勾(县道X894寡扬线)路段X894K029+290M,经崇义县扬眉不停车超限检测点称重检测,车货总重量46.987吨,该车为4轴,核定总质量36吨,超限10.987吨,超限率为30.52,属违法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四十九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六)项、《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根据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社会危害程度和相关证据,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二款、《江西省货物运输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办法》第三十一条、《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执行标准》《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的规定,决定给予处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崇义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24
9
新交处罚﹝2025﹞0220号
高安市理朋物流有限公司赣CCP379重型自卸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46.8吨。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赣CCP379重型自卸货车为四轴货车,限重31吨,超限15.8吨,超限比例为50.96%。
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
7500.00元
娄底市新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11
10
新交处罚﹝2025﹞0222号
高安市理朋物流有限公司赣CCP379重型自卸货车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经省道S236线枫林办事处公路动态称重仪检测系统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41.31吨。根据交通运输部《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规定的超限运输车辆认定标准,赣CCP379重型自卸货车为四轴货车,限重31吨,超限10.31吨,超限比例为33.26%。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娄底市新化县交通运输局
2025-06-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