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李青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108744144138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月明路1040号3层31552室(自主申报)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05
(2025)浙0102民初31339号
合同纠纷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置业管理分公司
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0
(2025)浙0127民初637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淳安分公司,江苏雨润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淳安县人民法院
3
2024-12-13
(2024)浙0109民初18971号
服务合同纠纷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
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萧山湖山春晓家园服务处,浙江开元物业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
4
2022-03-28
(2022)浙1024民初1059号
追偿权纠纷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鸿雁管道系统科技有限公司,吴**,仙居县雨顺建材有限公司
仙居县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4-26
2023-04-10
(2023)浙10民终208号
追偿权纠纷
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吴**等追偿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19-05-26
2018-09-13
(2018)浙0111民初6955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杨*与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7-12-20
2016-12-19
(2016)浙民抗47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滕**、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7-11-20
2017-05-16
(2017)浙民再47号
滕**因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杭州稳顺电梯销售有限公司、浙江磐安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金华奥立达电梯有限公司、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身体权纠纷再审民事判决书
1839472.14元
民事案件
5
2017-09-29
2017-08-08
(2017)浙0727执461号
承揽合同纠纷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东阳市长春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执行案件
6
2017-09-29
2017-05-18
(2017)浙0727执461号
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东阳市长春藤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执行实施类执行裁定书
90000.00元
执行案件
7
2016-08-25
2016-08-25
(2016)浙0111民初497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王**与杭州市富阳区妇幼保健院、华升富士达电梯有限公司杭州分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15-10-22
2015-10-22
(2015)浙民申字第1572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滕**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磐安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再审复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9
2015-04-07
2015-04-07
(2014)浙杭民终字第2963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滕**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磐安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10
2014-08-28
2014-08-28
(2013)杭下民初字第1354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滕**与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磐安海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等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874919.54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瑞市监处罚﹝2025﹞519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瑞安市云周街道繁荣村的瑞安市云周商务宾馆的电梯实施检查。经查,现场发现有2台电梯由瑞安市云周商务宾馆使用,是由当事人负责维保,执法人员现场通过监控查看上述2台电梯的维保情况(查看2025年3月19日当事人对上述2台电梯的维保情况),现场发现当事人对上述2台电梯进行维保时未按照规范进行维保(未对电梯底坑进行检查),当事人的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本局于2025年4月3日当日立案调查。经查明,当事人于2024年12月27日与瑞安市云周商务宾馆签订电梯保养服务合同,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26日,合同金额为7680元,负责瑞安市云周商务宾馆使用的两台电梯(电梯梯号:ZEB8314、ZEB8315)的维保,维保周期为每月2次的周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TSGT5002-2017:电梯维护保养规则的要求,在对电梯进行半月维护保养时,应当对电梯底坑进行检查。2025年3月19日,当事人对上述两台电梯进行半月维护保养时,未按照规范要求对上述两天电梯进行维护保养(未对电梯底坑进行检查)。以上合计当事人违法违法所得320元。<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从轻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20元,处罚款26000元,以上合计26320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维护保养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第二款“电梯的维护保养单位未按照本法规定以及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依照前款规定处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条第二款“设定和实施行政处罚必须以事实为依据,与违法行为的事实、性质、情节以及社会危害程度相当”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从轻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320元,处罚款26000元,以上合计26320元,上缴国库。
26000.00元
瑞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5-07
2
丽莲市监处罚﹝2024﹞313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4年8月7日,我局执法人员联合省、市特检院专家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金桥文苑小区1栋的电梯开展现场检查,检查发现存在五方通话失效,油杯漏油,底坑存在油渍等问题。<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罚款1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90元。<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未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电梯维护保养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1.罚款11000元;2.没收违法所得190元。
11000.00元
丽水市莲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0-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