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射阳县合德镇王其霞蔬菜摊位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蔡亚男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20924MA238HJW6R所属地区:江苏省
企业地址:射阳县合德镇兴海路西侧、理想家园南侧兴海路农贸综合市场109-117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射市监处罚〔2023〕00735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0日凌晨在射阳县富民批发市场购进豇豆,当事人未留存供货商营业执照及销售单等材料,购进数量未知。当日本局委托上海微谱检测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对当事人销售的豇豆进行抽样,共计抽取3.1kg。2023年11月21日本局收到国检测试控股集团(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的检验报告(NO:TWJN23101035),当日本局将该批次产品不合格的检验结果告知书(射市监检结字〔2023〕02028号)及检验报告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复检申请。截止本局送达检验结果告知书前,因当事人未建账,也未能提供相关票据凭证,仅知当事人以12元/kg的价格将上述豇豆全部销售完(含抽样的3.1kg),当事人销售被抽检批次豇豆货值金额共计37.2元,从中获利6.2元。2023年11月22日当事人其摊位张贴了召回公告,截止调查终结之日,未能召回到相关产品,也未接到有关产品的问题反映。 被抽检批次豇豆属于食用农产品,当事人作为食用农产品的销售者,未能提供被抽检批次豇豆的购进票据及自供货商处索取的资质证明材料、产品合格证明文件,故当事人未按照规定履行食用农产品进货查验记录义务,且未保存相关凭证。
罚款金额400元;没收违法所得6.2元;行政处罚种类: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400.00元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2-26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3
2023-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4
2022-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射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