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东区丰蕾培优教育信息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毛梁美 | 注册资本: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02300737346A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河东区上杭路街道懿德园188号(懿德园1号楼底商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税二稽罚〔2026〕5号
经检查,1.你单位2014年-2025年一季度存在少计收入的情况,造成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及企业所得税共计41444.89元,对你单位上述虚假纳税申报从而少缴税款的行为定性为偷税;2.你单位的账簿资料已经于2025年3月保管不善丢失,无法提供相应资料。已向你单位送达相关涉税文书,要求你单位限期内改正,但你单位未能改正并且最终无法提供相应账簿资料,对你单位未按规定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应进行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天津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发布)、《天津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公告2018年第15号发布)、《京津冀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发布)、《华北区域税务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国家税务总局北京市税务局公告2024年第3号发布)的相关规定,对你单位偷税行为处以你单位少缴税款的百分之五十罚款,共计20722.48元,并对你单位未按照规定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行为处10000元罚款。
30722.48元
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2026-01-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