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云岩区刘建蔬菜铺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建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20103MAC3YC5E6C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东路街道三民东路农贸市场蔬菜区1-2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处罚[2023]159号
现已查明:当事人云岩区刘建蔬菜铺在位于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黔灵东路街道办事处三民东路农贸市场蔬菜区1-2号经营蔬菜销售。经抽检当事人经营的该批次“韭菜”的腐霉利项目不符合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属于不合格食用农产品,且无法提供购进来源相关材料。据当事人陈述该批次韭菜是2023年3月20日从位于云岩区蛮坡早批农贸市场购进,共购进5kg,购进价格6元/kg,购进金额为30元,于2023年3月20日开始销售的,销售价格为8元/kg,全部售完,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与之相悖的证据,本局予以采信,即货值金额为40元,违法所得为40元。当事人未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证据(一):检验报告一份,抽样记录单一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复检和异议须知一份,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一份及检验报告送达回证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韭菜检验报告(NO:LH202303NCP102)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当事人已签收检验报告(NO:LH202303NCP102); 证据(二):现场检查笔录一份,现场检查照片一张,证明我局执法人员对当事人经营场所进行检查时现场相关经营情况; 证据(三):当事人《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市场主体资格; 证据(四):经营者刘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身份证号:520112196705191434)复印件一份,证明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证据(五):询问笔录一份,证明当事人经营的相关情况; 证据(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一份,证明当事人为初次违法。 以上证据除证据(六)外均由经营者刘建签名确认,在调查过程中未发现与之相悖的证据,本局予以采信。
警告#罚款0.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
5000.00元
贵阳市云岩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9-27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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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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