沅陵县张美秀南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美秀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31222MA4MA2N51D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沅陵县北溶乡朱红溪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沅市监罚决〔2024〕40号
本局认为,当事人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属于未履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违法行为。
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之规定,属于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
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给予警告;
2.没收超过保质期食品:“老干妈牌风味豆豉油制”7瓶、“醇香牛油火锅底料”9包、“汤鱼调味料”2包、“王守义十三香麻辣鲜调味料”11包、“大桥鸡精调味料”4包;
3、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
以上罚没款共计5000元人民币上缴国库。
5000.00元
沅陵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4-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