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全意 | 注册资本:126.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702MA38286P5E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沙河镇杨仙岭路66号赣州冷链物流中心明品福农产品市场冷链区L4栋17号、18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4-08
(2026)赣0791民初220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赣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2
2026-02-05
(2025)赣0704民初3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赣州市泰林食品有限公司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3
2025-02-21
(2025)赣07民终781号
劳动争议
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卓**
江西省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4
2025-02-06
(2025)赣07民终316号
劳动争议
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涂*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5
2025-02-06
(2025)赣07民终315号
劳动争议
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董*
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6
2023-11-06
(2023)赣0702诉前调89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杨**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7
2023-10-11
(2023)赣0702诉前调8923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杨**
赣州市章贡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19
(2025)赣0704民初3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赣州市泰林食品有限公司
裁判文书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2
2025-12-18
(2025)赣0704民初372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
赣州市泰林食品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赣州市赣县区人民法院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赣市市监处罚﹝2025﹞764号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2月16日从南昌市团元贸易有限公司以35元/箱的价格购进了200箱“兴祥单冻鸡脖”(规格:6.5kg/箱)计购货款7000元。2025年8月27日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日常检查时,发现在当事人租用明品福一楼(2号)104库冷库的进门右侧靠墙货架上有29箱的“兴祥单冻鸡脖”超过了保质期,未与合格产品分区摆放且与合格产品混放在一起待售。该批“兴祥单冻鸡脖”的食品标签信息为:商标:兴祥,品名:单冻鸡脖,净含量:6.5kg,生厂商:山东兴祥食品有限公司,产地:山东临沂,电话:0539-5253266,贮存方法:-18℃冷冻保存,保质期:-18℃以下贮存12个月,生产日期分别为20240823、20240824、20240825三个批次等信息。 经查明,执法人员通过当事人“金蝶云小微客户端”管理系统发现当事人在2025年8月23日和8月27日以50元/箱的价格各销售了一箱“兴祥单冻鸡脖”,因当事人三个批次的“兴祥单冻鸡脖”混放在一起,2025年8月23日销售的“兴祥单冻鸡脖”无法确认售出的为生产日期2024年8月23日的。另外,2025年8月27日销售的“兴祥单冻鸡脖”(已开票),当日因当事人经营的“兴祥单冻鸡脖”已超过保质期被章贡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获,故未将售出的“兴祥单冻鸡脖”发出(未实际成交)。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兴祥单冻鸡脖”货值金额为1450元,无违法所得。
按照过罚相当和处罚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超过保质期的“兴祥单冻鸡脖”29箱(规格:6.5kg/箱); 2.罚款1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元
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0-21
2
赣市交罚﹝2024﹞03111号
2024年5月15日,赣州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执法人员在赣县区储谭路段实施道路交通执法检查时,发现廖明寿驾驶的赣BX3L76轻型厢式货车(冷链车),车上装载冷冻鸡腿和冷藏食品从沙河出发沿途送到学校和商场,经核实,该车所有人为赣州市意朵花贸易有限公司,驾驶员未能提供车辆赣BX3L76有效《道路运输证》,无法提供其他相关营运材料证明,当事人构成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的违法行为,以上事实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图片和现场执法视频等证据为证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
3000.00元
赣州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