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福州市长乐区鹤上新世纪超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梅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350182MA31KWCL8E所属地区:福建省
企业地址:福建省福州市长乐区鹤上镇仙街村鹤上街54号、130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处罚〔2024〕455号
经查,2024年7月26日,执法人员在现场检查过程中发现当事人正在销售超过保质期的18包“双汇”香辣香脆肠,生产日期为2024年4月15日,保质期:90天,至案发时,上述18包“双汇”香辣香脆肠已超过保质期时长13天(14.4%)。当事人销售的“双汇”香辣香脆肠是当事人从福州市长乐区安泰丰贸易有限公司购入的,购进时间为2024年5月10日,共购进30包,购进单价为1.2元/包,销售单价为1.5元/包,当事人提供了上述销售的“双汇”香辣香脆肠的相关资质和购进凭证。同时当事人提供了上述“双汇”香辣香脆肠的销售明细,销售明细显示当事人于2024年7月18日销售一包超过保质期的“双汇”香辣香脆肠,当事人也承认该超过保质期的“双汇”香辣香脆肠被投诉举报人所购买。同时执法人员在现场未发现已超过保质期的鼎沁味香菇豆干,执法人员查询该豆干的销售记录,其于2024年7月18日确有销售一包鼎沁味香菇豆干,但当事人陈述其超市内所售卖的鼎沁味香菇豆干为2024年4月27日所购进,该批次豆干生产日期为2024年3月21日,保质期为9个月,案发时均未过期。因此无法认定当事人所售出的鼎沁味香菇豆干已超过保质期。故当事人违法货值金额为28.5元,违法所得1.5元。2024年9月27日,执法人员与投诉举报人联系,投诉举报人表示其暂无诉求。
罚款(1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5元)
10000.00元
福州市长乐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