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歌山镇红强农家乐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胡伟强 | 注册资本:0.005万元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3MA29P9PM9A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金东阳综执罚决字〔2025〕第001413号
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9时00分,在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红强农家乐后厨实施混用两种燃料的违法行为,现场店内厨房有两只规格15kg的燃气瓶分别连接灶台使用,厨房内另有一台使用高温导热油的导热油炉正在使用。我局执法人员向当事人送达了金东阳综执〔2025〕责改通字第11-0029号《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于2025年5月20日17时30分前整改,2025年5月21日10时30分发现当事人逾期未整改,现场店内厨房有两只规格15kg的燃气瓶分别连接灶台使用,厨房内另有一台使用高温导热油的导热油炉正在使用。当事人涉嫌在不具备安全条件的场所使用燃气。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东阳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5-30
2
东阳歌山综执罚决字〔2023〕第000060号
2023年10月16日9时30分,在东阳市歌山镇西宅村红强土菜馆将一次性筷子,可乐瓶、鸡蛋壳等混合投放在同一个垃圾桶内,涉嫌未分类投放生活垃圾。我单位执法队员当场向当事人发放了编号:(2023)007号轻微违法行为告知承诺书。2023年10月19日10时28分执法人员再次巡查至此,发现当事人依然将生活垃圾混合投放,一只桶内混合投放塑料袋、 吸管等不可腐烂垃圾及菜叶等可腐烂垃圾。另一只桶内混合投放塑料袋等其他垃圾及可乐瓶等可回收垃圾。该行为违反了《浙江省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第二十七条的规定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东阳市歌山镇人民政府
2023-10-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