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哈尔滨市双城区朝阳乡九洲源食品加工厂

列异满两年,另册管理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3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春潮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230113MA19K3L596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企业地址:双城市朝阳乡哈京道北朝阳村一侧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哈双市监处罚[2023]44号
当事人以牛肉、羊肉或羊肉和鸭肉为原料生产不同速冻预制肉制品时,缓化架、分割台、滚揉机、成型模具等设备均为共线使用,未按原料不同分开使用设备;以冷水冲洗设备,不容易冲掉设备上残留的脂肪;同日生产不同原料产品时不对设备进行清洗直接使用。以上情形会导致几种肉源性成分同时存在于终产品中,这正是当事人以羊肉或牛肉为单一原料肉、或者以羊肉、鸭肉为混合原料肉的速冻预制肉制品在风险监测中会同时出现羊源性、牛源性、鸭源性成分的原因。 当事人委托黑龙江省牧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或者自行生产以羊肉为主要原料,以牛肉为主要原料,以羊肉、鸭肉为主要原料的速冻预制肉制品,涉嫌存在以下违法行为:   1、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建立出厂检验记录。当事人只提供了2023年4月1日生产的2.44吨速冻预制肉制品的检验报告,之后生产的330.64吨速冻预制肉制品(货值1126.87万元)未按规定进行检验。   2、未按规定建立生产投料记录,对工序、设备、贮存、包装等生产关键环节进行控制。2023年销售速冻食品396.12吨,销售额1516.07万元,生产投料、设备、贮存、包装记录不完整。    3、未按规定建立进货查验记录。自2021年至今,当事人原料羊肉原有库存166.82吨,2023年购进382.80吨;原料牛肉原有库存36.02吨,2023年购进253.51吨;2023年购进原料鸭肉72吨;购进4000包复配添加剂、20万元的食品相关产品,未如实记录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4、食品安全追溯体系不完整。当事人未完整记录食品销售信息,未如实记录并保存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信息。   5、负责人未全面建立并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长效机制。上一年度负责人从本单位取得收入6.2万元。 经核实,当事人自2023年1月28日至9月5日,委托黑龙江省牧洋食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速冻预制肉制品396.12吨,涉案金额1516.07万元,涉嫌未按规定对生产的食品进行检验、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出厂检验、生产记录和建立追溯体系;经营者张春潮作为主要负责人兼食品安全员,涉嫌未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过程控制要求。 四、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现场笔录5份,证明检查时企业现场情况。 2.询问笔录13份,证明相关调查情况。 3.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证明主体资格情况。 4.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2份,证明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情况。 5.身份证复印件3份,证明经营者、被询问人身份证明情况。 6.食品委托加工合同1份,证明当事人委托生产情况。 7.企业标准1份,证明当事人产品执行标准情况。 8.标准备案表1份,证明企业标准备案情况。 9. 说明2份,证明当事人库存半成品及涉事产品情况。 10.发货总
吊销许可证件#
0.00元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11-08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
2024-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所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
3
2022-07-01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哈尔滨市双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管理所朝阳市场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