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方圆楚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东阳下湖严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蒋金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3MAC06T5F5J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横店镇下湖严济慈路112号西南边第1、2间(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848号
主要违法事实:浙江方圆楚济堂医药有限公司东阳下湖严分店于2024年5月24日在其位于东阳市横店镇济慈路的经营场所内销售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食品。<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未履行别直参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别直参的名称、数量、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六十五条之规定。当事人销售的别直参,标签上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四款、第一款第(三)项、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本局决定处理如下:1.对当事人未履行食用农产品销售者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行为,责令改正,给予警告;2.对当事人销售标签上含有虚假内容,涉及疾预防、治疗功能食品的行为,责令改正,没收我局依法扣押的食品,没收违法所得119.6元,罚款5000元,共计罚没款5119.6元,上缴国库。<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
5000.00元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