泾川县玉都客都购物广场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宋无敌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620821MA7M0AP30A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玉都镇玉都村殿泾路126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泾)市监罚〔2025〕212号
经调查,泾川县玉都客都购物广场于2025年4月5日从庆阳食泉食品有限公司购进“食泉”香米醋(规格:800ML/桶;生产期期:2025-03-10;保质期:24个月)15桶,进价3元/桶,售价3.9元/桶,货值金额58.5元。2025年6月30日执法人员核查时,发现该批次“食泉”香米醋2瓶,当事人于当日对已售出的该批次“食泉”香米醋发布召回公告进行召回。另查明,当事人进货时索要了供货方资质及购进票据、检测报告,当事人索要的食醋检测报告显示检测结果为合格,故当事人不知道所采购的食醋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泾川县玉都客都购物广场经营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属实。
对泾川县玉都客都购物广场进行了:
1.没收非法财物:没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泉”香米醋2瓶;
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
0.00元
泾川县市场监管局
2025-07-31
2
泾消行罚决字﹝2024﹞第0083号
2024年6月14日,大队监督检查人员对泾川县玉都客都购物广场(地址:甘肃省平凉市泾川县玉都镇玉都村殿泾路126号,经营者:刘杭坤,面积:1490㎡,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620821MA7M0AP30A)进行消防产品监督检查时,发现该场所走道部位使用的标称为潍坊华宝消防器材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MFZ/ABC4-A型手提式干粉灭火器压力指示器的指针不在绿色区域范围内,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7.1.1条的规定,其产品现场质量检查不合格。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7.2条规定判定该产品不合格。走道部位使用的标称为佛山市志远照明电器有限公司生产的型号为ZY-BLZD-1LROEⅠ3W型消防应急标志灯具主电源切断后5S内未转入应急状态,不符合《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6.13.3.1条的规定,其产品现场质量检查不合格。根据《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XF588-2012)第7.2条规定判定该产品不合格。监督检查人员现场下发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泾消限字〔2024〕第0016号),责令该场所于2024年6月17日之前改正完毕。大队监督检查人员于2024年6月19日对该场所灭火器、应急照明灯具进行复查,发现该人员密集场所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未改正完毕。
给予刘杭坤经营的泾川县玉都客都购物广场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陆佰元整的行政处罚。
18600.00元
泾川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