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鹏 | 注册资本:2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50181MAA7LYCB58 | 所属地区:广西 |
| 企业地址:广西横州市横州镇宝华西路延长线A区幸福家园小区对面(陈鹏宅一、二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桂0800交罚﹝2025﹞1267号
2025年02月25日09时59分,贵港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吴伟,徐志彬(执法证号分别为20080017112,20080017134)在贵港市石卡工业园执法检查时发现:驾驶员黎闯驾驶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所属车辆桂ABD268重型半挂牵引车桂AZ96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空车从贵港市石卡工业园开往贵港市新塘镇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桂ABD268重型半挂牵引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127608240,桂AZ96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道路运输证》号为450127608239,黎闯从业资格证号为******************31X。通过现场勘验、调查询问以及对道路运输证车辆外形对比发现:桂AZ962挂重型自卸半挂车该车擅自加装一个长 8.5米,宽 2.5米,高1.8米的箱体,该改装行为未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变更登记。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6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8
2
桂0800交罚﹝2024﹞1190号
2024年06月07日09时45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贵港市迎宾大道路段检查时发现,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车号为:桂ABD268/桂AZ962挂。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经营的桂AZ962挂是重型自卸半挂车,《机动车登记证书》车厢核准高度为0.6米,而现场检查时,该挂车车厢高度为1.8米,擅自加高1.2米,与《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的记载不一致,并让司机黎闯驾驶桂ABD268/桂AZ962挂从事道路运输,空车从广西贵港市凤凰石场开往广西贵港市瓦塘乡。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的违法情节较轻。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实施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行为。
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
6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6-24
3
桂0800交罚﹝2024﹞0048号
2024年3月4日13时43分,我单位执法人员在贵港市215乡道樟竹路段检查时发现,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涉嫌车辆违法超限运输。车号为:桂AAD610/桂RL480挂。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聘请司机黎杰驾驶其经营的桂AAD610重型半挂牵引车和贵港市港北区韦高列运输服务部经营的桂RL480挂重型自卸半挂车,从贵港运输石渣(货物可解体)到横州,经检测该车车货总重67.22吨,依据《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该车为6轴货车,核载49吨,认定该车车货总质量超限18.22吨,超限率为37.18%。
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9000.00)
9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4-03-05
4
桂0800交罚﹝2023﹞1613号
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
广西通达兴鹏贸易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在其经营的桂AZ962挂是重型自卸半挂车,《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准的栏板高度为0.6米,而现场检查时,实际测量的车厢栏板高度为1.8米,与《机动车登记证书》、《道路运输证》的记载不一致,并聘请司机黎闯驾驶桂ABD268/桂AZ962挂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从覃塘云鹏水泥厂附近运输沙到石卡卸货后空车返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条第二款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
6000.00元
贵港市交通运输局
2023-06-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