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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溪市华舜机械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吴利庆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330282554544413W所属地区:浙江省
企业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逍林镇新园村逍林大道178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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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慈溪应急罚决﹝2025﹞第000136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4月7日,慈溪市逍林镇应急消防管理站执法人员会同慈溪市应急管理局对慈溪市华舜机械有限公司进行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一楼车间内1台台式钻床的运动部件未安装安全防护装置,不符合B5083-1999《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6.1.6“以操作人员的操作位置所在平面为基准,凡高度在2m之内的所有传动带、转轴、传动链、联轴、节、带轮、齿轮、飞轮、链轮、电锯等外露危险零部件及危险部位,都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国家标准;一楼生产车间西北角存放的10瓶混合气瓶(其中6瓶是空瓶)未采取防倾倒措施,不符合GBT34525-2017《气瓶搬运、装卸、储存和使用安全规定》9.1.c“气瓶使用时应立放,并应有防止倾倒的措。”的国家标准。其行为分别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和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已构成违法。处罚种类和依据:分别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二项和第一百零一条第一项的规定,慈溪市应急管理局依法对慈溪市华舜机械有限公司作出如下行政处罚: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处以罚款的,罚款自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缴至指定银行,到期不缴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如果你单位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以依法在60日内向慈溪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6个月内依法向慈溪市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但本决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又不履行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或者依照有关规定强制执行。
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万伍仟元整(¥35,000.00)
35000.00元
慈溪市应急管理局
2025-05-30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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