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俊文商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赵俊文 | 注册资本:30万人民币元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921MA6QCUD1X5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龙泉社区中心农贸市场C-9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临凤处罚〔2025〕4号
经查,当事人凤庆县赵俊文蔬菜批发部于2021年6月23日注册成立,法人:赵俊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530921MA6QCCUD1X5,住所:凤庆县凤山镇文明社区新市场78号附8号。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鲜蔬菜批发;新鲜蔬菜零售;食品销售(仅售预包装食品):新鲜水果批发;新鲜水果零售;日用百货销售;鲜肉批发;鲜肉零售;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农副产品销售。2021年6月24日办理《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JY15309210053763,食品经营项目为:散装食品销售(不含冷冻冷藏食品销售),经营场所:凤庆县凤山镇凤城中心商城C-5号商铺。
凤庆县天润高中有限公司食堂于2024年11与28日从供货单位凤庆县赵俊文蔬菜批发部购进土豆60kg,送货人为凤庆县赵俊文蔬菜批发部,法人:赵俊文,该批土豆凤庆县天润高中有限公司购进价格为1元/kg,实际购进物品价值为60元。执法人员现场称量该批土豆实际重量为57.5kg;该批土豆是赵俊文于2024年11月27日晚从保山市购进,购进数量是300kg,购进价格:0.8元/kg,购进后当事人未认真对该批次土豆进行查验记录,11月28日便供应给凤庆县天润高中有限公司。截止2025年2月13日,除了供应给天润高中60kg外,剩余240kg在农贸市场凤庆县赵俊文蔬菜批发部以销售价格:1元/kg零售了。2024年11月28日,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凤庆县天润高中有限公司检查过程中,发现该批土豆存在发芽情况,部分土豆已腐败变质,该案件货值300.00元。
当事人作为食用农产品经营者、食品经营者、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商,在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庆县教育体育局在2024年秋季学期已多次召开会议,要求学校食堂食品学校食堂食品原料供应商加强食品安全管理,严禁加工、经营、销售不合格食用农产品、食品原料、不合格食品的情况下,凤庆县赵俊文蔬菜批发部缺乏对食用农产品、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学习,管理中缺乏责任心,对学校食堂供应食品原料的重要性认知不足,对食用农产品安全日常监督管理不到位,未能充分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未能按照食品安全生产经营过程控制的要求,对销售食用农产品未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查验查验工作、未及时发现腐败、变质食品原料(土豆),导致天润高中学校食堂经营场所出现腐败变质食用农产品(腐烂、发芽土豆)的违法行为。
当事人凤庆县赵俊文蔬菜批发部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六)项、第六十五条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第三项、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
5000.00元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3-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