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拉特中旗宏利生鲜熟食综合门市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2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建忠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150824MA0NA0BF5L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乌拉特中旗海流图镇巴音路水利街南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中市监处罚〔2025〕158号
2025年6月25日,乌拉特中旗宏利生鲜熟食综合门市(张建忠)销售的农夫山泉矿泉水和东方树叶饮料不按规定明码标价。当事人陈述打扫卫生清理货物的时候价签掉落,没有及时调整粘贴,造成商品没有标价签的现象。因标价签不知何时掉落,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按无违法所得计算。
(一)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3000.00元
乌拉特中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10
2
乌中市监(2024)13号
当事人进货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食品经营者进货,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以下称合格证明文件)。”的规定,属于进货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
5000.00元
汇源所
2024-01-24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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