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康市秀春工贸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应伟 | 注册资本:101.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784065647227D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方岩镇派溪村万里公路45号2楼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永市监处罚﹝2025﹞641号
主要违法事实:2025年11月4日,当事人生产的电烤盘经抽样检验,结论为不合格。<br/> 行政处罚种类、依据、内容: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烤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的电烤盘,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029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合计罚没6029元,上缴国库;二、没收、销毁不合格的电烤盘9台。<br/>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电烤盘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生产不合格的电烤盘,并作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029元,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合计罚没6029元,上缴国库;二、没收、销毁不合格的电烤盘9台。
5000.00元
永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11-2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