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华伟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郑洪波 | 注册资本:16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20400551275473Q | 所属地区:甘肃省 |
| 企业地址: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银西工业园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05-29
(2023)苏0402民初2528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常州信辉融资租赁有限公司
郑**,翟**,甘肃华伟工程装备有限公司
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3-05-30
2023-03-29
(2023)甘0423民初713号
融资租赁合同纠纷
民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张**等融资租赁合同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白区)市监罚﹝2024﹞293号
当事人自有产权的2台储气罐属当事人购买的二手设备,2024年2月投入使用,储气罐主要用于连接激光切割机进行作业时使用。上述储气罐其中1台已做停用报废处理,另1台储气罐相关技术参数如下,产品编号:21ADD11;设计压力:1.68MPA;设计温度:110摄氏度;介质:压缩空气;容积:1立方米:容器类别:II类。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的相关规定,上述储气罐应属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压力容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且未提供《检验报告》。另查明,当事人自有产权的1台平衡重式叉车属当事人购买的二手设备,于2024年2月投入使用,主要用于当事人车间内货物的搬运。符合《特种设备目录》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的相关规定,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4.2.1.1和5.1.1(5)规定:“厂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改造后进行的定期检验也称首次检验。使用单位应当遵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厂车首次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首次检验”的规定,该叉车应该进行检验。而当事人正在使用该叉车无法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检验报告》。
给予当事人罚没款合计: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40000.00元
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7
2
(白)市监罚﹝2024﹞293号
当事人郑洪波是上述特种设备的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当事人自有产权的2台储气罐属当事人购买的二手设备,2024年2月投入使用,储气罐主要用于连接激光切割机进行作业时使用。上述储气罐其中1台已做停用报废处理,另1台储气罐相关技术参数如下,产品编号:21ADD11;设计压力:1.68MPA;设计温度:110摄氏度;介质:压缩空气;容积:1立方米:容器类别:II类。依据《特种设备目录》和《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21—2016)的相关规定,上述储气罐应属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压力容器,未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且未提供《检验报告》。另查明,当事人自有产权的1台平衡重式叉车属当事人购买的二手设备,于2024年2月投入使用,主要用于当事人车间内货物的搬运。符合《特种设备目录》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的相关规定,属于特种设备目录范围内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根据《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安全技术规程》(TSG81—2022)4.2.1.1和5.1.1(5)规定:“厂车投入使用前或者改造后进行的定期检验也称首次检验。使用单位应当遵守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的规定,同时还应当符合以下要求:在厂车首次投入使用前,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申请首次检验”的规定,该叉车应该进行检验。而当事人正在使用该叉车无法提供《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及《检验报告》。2024年8月30日,当事人向我局提交了《《关于白银市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公司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情况监督检查整改报告》》及相关安全技术档案等资料。
对甘肃华伟工程装备有限公司进行了:1.罚款:金额40000元;以上处罚内容共计壹项,罚没款合计40000元,大写肆万元整。
40000.00元
白银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11-27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