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王际锅 | 注册资本:1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36098309926921XB | 所属地区:江西省 |
| 企业地址:江西省高安市独城镇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3-04
(2026)赣0983民初1037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2
2026-02-02
(2026)赣0983民初50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3
2026-02-02
(2026)赣0983民初500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4
2026-01-27
(2026)赣0983民初463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高安市人民法院
5
2021-06-21
(2021)赣0983民初3482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
姚**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6
2020-02-26
(2020)赣1130民初26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裘**
龙*,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
婺源县人民法院
7
2019-10-31
(2019)赣0124民初31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
章**,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
进贤县人民法院
8
2019-04-25
(2019)赣0925民初2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
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
靖安县人民法院
9
2019-04-04
(2019)赣0983民初14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
宜春市高安市人民法院
10
2019-02-27
(2019)浙1021民初72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
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高安大道营销服务部,黄**
玉环市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3-06
(2026)赣0983民初50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
林**
裁判文书
高安市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4-24
2025-04-02
(2025)桂0721民初11号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江西某有限公司;某海南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0-08-14
2020-06-15
(2020)赣1130民初264号
裘**与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龙*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422808.02元
民事案件
3
2020-03-27
2019-11-26
(2019)赣0124民初3138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高**与章**、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11199.67元
民事案件
4
2019-10-30
2019-08-25
(2019)赣09民终1281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高安支公司高安大道营销服务部、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10-30
2019-05-08
(2019)赣0925民初20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邹**、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14036.22元
民事案件
6
2019-07-31
2019-06-03
(2019)浙1021民初721号
李**民事判决书
186805.25元
民事案件
7
2019-04-29
2019-04-04
(2019)赣0983民初1275号
挂靠经营合同纠纷
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於**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50000.0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4-23
2019-04-17
(2019)赣0983民初1406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卢**与胡*、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79695.16元
民事案件
9
2018-08-05
2018-06-11
(2018)浙0226民初3854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程**、吴**等与吴**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629020.13元
民事案件
10
2018-02-27
2018-01-08
(2017)湘0281民初282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付**、张**与肖*、何*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26721.9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嵊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677号
当事人某某物流有限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在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某某镇实施了运输车辆带泥运行的行为,违反了《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的规定,根据《绍兴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二款及《绍兴市综合行政执法系统高频行政处罚事项裁量基准》(绍市综执〔2024〕11号)的规定,鉴于车辆后挡板、轮胎或车身两侧带泥的范围占总面积1/4以下,符合第一档裁量基准,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1.处以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当事人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按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履行方式履行。
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
300.00元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06-16
2
樟树交超罚﹝2025﹞0089号
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付建辉驾驶车牌号为赣CX8275(二轴)中型自卸货车运载水泥。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30.08吨,车货总质量限定18吨,超限12.08吨,超限率为67.11%。当事人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的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元)
6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5-04-16
3
九交罚﹝2025﹞0106048号
违反了《江西省公路条例》第三十条
罚款人民币壹仟贰佰元
1200.00元
九江市交通运输局
2025-03-25
4
樟树交﹝超﹞罚﹝2024﹞0276号
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付建辉驾驶车牌号为赣CX8275(二轴)中型自卸货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24.72吨,车货总质量限定18吨,超限6.72吨,超限率为37.33%。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元)
18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11-18
5
樟树交﹝超﹞罚﹝2024﹞0246号
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驾驶员王建锋驾驶车牌号为赣C95K61(二轴)轻型自卸货车未按规定装载。经称重检测,该车车货总质量27.9吨,车货总质量限定18吨,超限9.9吨,超限率为55%。当事人的行为构成擅自超限运输行驶公路违法行为。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肆仟伍佰元整(4500元)
45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10-08
6
琼交征稽查罚字(2024)110号
赣C957G8-外省柴油机动车辆连续不按时缴纳机动车辆通行附加费30日以上1年以下
处以罚款3000元。
3000.00元
海南省交通规费征稽局稽查局
2024-08-05
7
樟树交罚﹝2024﹞318号
2024年5月9日15时17分,本机关执法人员在樟树市盐城大道黄家脑小区路段进行执法检查时,发现当事人聘请付建辉驾驶赣CX8275中型自卸货车,从樟树市创晟建材有限公司开往樟树市刘公庙镇,车上未运载货物。经测量,赣CX8275中型自卸货车车厢左右栏板高度为1000mm,《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定的车厢栏板高度为800mm,擅自加高200mm,加高部分为铁质焊接,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使用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违反了《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七条第二款:道路运输经营者应当建立车辆技术和维护档案,并实行一车一档。不得使用报废、检测不合格、擅自改装和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规定,依据《江西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二款:违反本条例规定,道路运输经营者使用检测不合格、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车辆的,由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结合《江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2024版)》第四章序号96一般违法程度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责令改正,并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元)
5000.00元
樟树市交通运输局
2024-05-10
8
湘炎交处罚﹝2023﹞091101号
2023 年 9 月 11 日 15 时 13 分,我局执法人员陈洪文和李敏勇,在炎陵县聚福路炎陵碧桂园二期路段执法检查时,发现谌文明驾驶赣CX9663 中型自卸货车满载碎石由北向南驶来,经我局执法人员检查,赣 CX9663 中型自卸货车车厢存在改装行为,该车货箱左右栏板加高 40 厘米,我局执法人员于 2023 年 9 月 9 日就对谌文明驾驶的赣 CX9663 中型自卸货车存在改装行为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限其在 2023 年 9 月 10 日前改正,恢复原状。直至 2023年 9 月 11 日 15 时 13 分仍未改正,有相关证件、现场照片等证据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三十条之规定,足以认定江西骏鸿物流有限公司(赣 CX9663)货运经营者使用擅自改装的货运车辆从事道路货物运输经营。
对当事人处人民币壹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当事人自觉履行了法定的义务,已通过湖南非税收入电子缴款扫码支付。
10000.00元
株洲市炎陵县交通运输局
2023-09-13
9
修水交罚﹝2023﹞209号
擅自从事超限运输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1500.00元
修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5-23
10
修水交罚﹝2023﹞171号
擅自从事超限运输
违反了《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令2021年第12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八)项的规定
3500.00元
修水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023-05-12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