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阳市空白餐厅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伊丽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783MA8G5P693U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金华市东阳市吴宁街道新南路5号(自主申报)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东市监处罚〔2024〕1044号
当事人用超过保质期的菠萝复合水果饮料浓浆制作菠萝气泡水并销售,共计货值金额18元,违法所得18元;当事人经营场所内有其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未及时清理,且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当事人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菠萝复合水果饮料浓浆制作的菠萝气泡水之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三项之规定,属于经营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之行为;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之行为,违反了该法第四十五条第二款之规定;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之行为,违反了该法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六项及第一百三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之规定,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罚如下:1.对当事人销售用超过保质期的菠萝复合水果饮料浓浆制作的菠萝气泡水之行为,没收我局依法扣押的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没收违法所得18元,并处罚款20000元;2.对当事人安排未取得健康证明的人员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之行为和当事人未及时清理超过保质期食品原料之行为,给予警告;以上,罚没款共计20018元,上缴国库。
20000.00元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8-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