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开庭公告 10+裁判文书 10+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冯细坤注册资本:10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30124785398185C所属地区:湖南省
企业地址:宁乡市大成桥镇成功塘村朗家冲组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5-05-22
侵害商标权纠纷
浏阳市中洲烟花集团有限公司
阳谷县福顺烟花爆竹店(个体工商户),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长沙市天禧烟花鞭炮有限公司
临清市人民法院
2
2024-08-27
(2024)赣08民终1588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
熊**
江西省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3
2024-07-08
(2024)赣0823民初686号
产品生产者责任纠纷
熊**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
吉安市峡江县人民法院
4
2023-08-09
(2023)0182民初6366号
确认劳动关系纠纷
颜**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5
2022-11-08
(2022)湘0181民初10008号
承揽合同纠纷
刘**,长沙跃奇节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湖南省永安建筑股份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6
2022-11-08
(2022)湘0181民初10005号
承揽合同纠纷
长沙跃奇节能电气设备有限公司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
浏阳市人民法院
7
2022-04-19
(2022)湘0182民初2621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卢**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卢*
宁乡市人民法院
8
2021-12-22
(2021)湘0182民初9909号
追偿权纠纷
熊**,唐**
曾**,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9
2021-11-23
(2021)湘0182民初9909号
追偿权纠纷
熊**,唐**
曾**,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
宁乡市人民法院
10
2021-11-10
(2021)湘0182民初9909号
追偿权纠纷
唐**,熊**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曾**
宁乡市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9-27
2022-06-27
(2022)湘01民终2539号
追偿权纠纷
熊**、唐**等追偿权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12-31
2021-05-20
(2021)鄂05民终812号
产品责任纠纷
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覃**产品责任纠纷民事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20-07-29
2019-12-17
(2019)鄂0822民初316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黄**与沙洋银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4
2020-07-13
2020-07-09
(2020)鄂08民终368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黄**、沙洋银花鞭炮有限责任公司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5
2020-05-07
2020-04-10
(2020)湘民申523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膊春雷、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6
2020-04-27
2020-01-02
(2019)湘0922民初3689号
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
陈**与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桃江县陈爱友烟花爆竹零售店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27155.99元
民事案件
7
2020-04-27
2020-04-26
(2020)湘09民终685号
(2020)湘09民终685号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与陈**、原审被告桃江县陈爱友烟花爆竹零售店、张腊梅健康权纠纷一案二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8
2020-01-20
2019-06-16
(2018)湘0903民初2815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陈**与熊**、唐**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235622.01元
民事案件
9
2020-01-20
2019-12-16
(2019)湘09民终2220号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陈**与熊**、唐**曾德辉、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二审民事判决书
545520.0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3-11
2019-01-29
(2019)湘0181执保267号之一
浏阳市鑫宏烟花材料制造有限公司诉湖南银意烟花燃放制造有限公司裁定书
149390.00元
执行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宁市监案字﹝2025﹞376号
当事人生产销售不合格烟花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第二款“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之规定。属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标准和要求的工业产品的违法行为。
一、没收违法所得15120元;二、罚款24200元;以上罚没款合计39320元,上缴国库。
24200.00元
宁乡市市监局
2025-06-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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