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仙桃市仙粮田水产养殖场(个人独资)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杨克俊注册资本:88.8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29004MAD5CMKLXF所属地区:湖北省
企业地址:湖北省仙桃市沔城回族镇城郊村麻石院6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仙桃市监处罚〔2026〕366号
经查,当事人在拼多多平台经营“沔城莲藕种植基地”网店,从事农产品经营。2025年10月,当事人在该网店上架销售一款新鲜莲藕,并在商品详情内上传了含有“1、清热凉血:莲藕性寒,有清热凉血的作用,可用来辅助缓解热性病症;2、止血补血:莲藕中富含维生素K,具有止血的作用,对于吐血,尿血、便血的人群以及产妇较为有益,莲藕汤有一定的补血效果,且营养丰富,易于消化、吸收,贫血或体质虚弱的患者,可适量饮用莲藕汤”内容的宣传图片。2026年4月28日,当事人接受本局执法人员现场检查时,上述莲藕商品已下架停止销售。当事人提供的网店后台截图显示,该款新鲜莲藕上架期间内共销售2646单,零售价每单14.9元,销售额39425.4元。...[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本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九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或者通过组织虚假交易、虚假评价等方式帮助其他经营者进行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的,由监督检查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之规定,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同时决定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 对当事人对商品功能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罚款10000元,上缴国库。
10000.00元
仙桃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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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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