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林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英雄 | 注册资本:4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31102MA4PUHAG1Q | 所属地区:湖南省 |
| 企业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富家桥镇富家桥村淡岩中学内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6-21
2025-06-19
(2025)湘1102民初2063号
买卖合同纠纷
永州市林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与刘**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湘永零)应急罚﹝2024﹞130号
2024年12月5日10时左右,我局依法组织执法人员对永州市林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检查时发现,该公司生产车间有1名工人正在物料传送带上(离地面3.5米)清洗检修机器设备,执法人员当场要求作业人员陈英雄提供身份信息,并经“特种作业操作证及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信息查询平台”查询,陈英雄无“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操作项目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信息。 经调查核实,永州市林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陈英雄未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七项的规定, 参照《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 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十三条[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基准]第一项,责令限期改正,决定对永州市林丰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出处人民币叁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零陵区应急管理局
2024-12-30
2
永零市监处罚﹝2024﹞97号
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叉车,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使用取得许可生产并经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的规定。
罚款10000元整。
10000.00元
永州市零陵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5-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