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杨老六加油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沙艳飞注册资本:5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150823L01153992D所属地区:内蒙古
企业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乌拉特前旗额尔登布拉格苏木阿日齐嘎查龙门架路口西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前市监处罚﹝2025﹞82号
经查:核定在工业化学品、车辆加油站等生产服务类上的“中国海油及图形”商标(注册号第4203661号)、“LOOC图形”商标(注册号第4184247号)、“LOOC图形+中国海油+红蓝条”共有商标(注册号第13679122号)、“红蓝条”商标(注册号第42805733号)是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现行有效的注册商标,其注册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当事人于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28日未经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授权许可,擅自在加油站顶棚、加油机和办公用房南墙二楼位置悬挂两个加油站宣传展板上使用了与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所有的“中国海油及图形”、“LOOC图形”、“LOOC图形+中国海油+红蓝条”共有商标、“红蓝条”注册商标极其近似和相同的“中海石油”、“LOOC图形”、“红蓝条”等组合标志,并将其用作加油站的对外装潢使用,侵犯了注册商标专用权。根据乌拉特前旗乌梁素海杨老六加油站提供的加油站每日成品油销售台账和情况说明,当事人2025年3月8日至2025年3月28日销售额为41131元,当事人违法经营额共41131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有本法第五十七条所列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之一,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和主要用于制造侵权商品、伪造注册商标标识的工具,违法经营额五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经营额或者违法经营额不足五万元的,可以处二十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五年内实施两次以上商标侵权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应当从重处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并说明提供者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销售。对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进行处理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57583.40元
乌拉特前旗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7-0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