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庆县萍果小吃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杨建翠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530921MACUFTPC4Q | 所属地区:云南省 |
| 企业地址:云南省临沧市凤庆县凤山镇安石村委会安石完小旁杨李兴出租1号铺子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临凤处罚〔2026〕1号
经查,一是当事人经营场所货架上陈列有4种食品超过保质期,具体信息如下:1.产品名称:康师傅麻辣牛肉面,规格:85+5克,保质期至2025年11月27日(超过保质期2天),数量:2袋,单价:3元/袋;2.产品名称:康师傅麻辣排骨面,规格:85+5克,保质期至2025年11月27日(超过保质期2天),数量:6桶,单价:5元/桶;3.产品名称:光头强(辣条),规格:142克,生产日期:2025年2月13日,保质期:6个月,数量:4袋,单价:3元/袋;4.产品名称:咬我呀(辣条),规格:散装称重(内含4条),生产日期:2025年3月6日,保质期:6个月,数量:11袋,单价:0.5元/袋。上述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货值金额合计:53.5元,当事人未能提供进货及销售记录,无法核查上述食品在超过保质期以后的销售情况,违法所得无法计算。涉案食品未造成消费者健康损害,无相关投诉举报或食品安全事故记录。二是当事人店内销售的预包装食品未按规定标注品名、规格、计价单位、销售价格等信息,消费者无法直观知晓商品价格。当事人无同类违法记录,案发后已即时制作符合规定的价签并公示。
:一是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作如下处罚:
1.没收扣押的4种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详见《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场所/设施/财物清单》(凤市监物清〔2025〕11号);
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
二是对当事人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5000元以下的罚款:(一)不标明价格的。”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责令改正未明码标价的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
综上,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扣押的超过保质期食品;?
2.罚款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壹仟元整),依法上缴国库。
1000.00元
凤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