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远洋未来汇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张军民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120116MA05LCN21H | 所属地区:天津市 |
| 企业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远洋中心路89号天津远洋未来汇F133F225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01-20
2020-10-09
(2020)津0116民初19168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与刘*、鼎晟缘美容美体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2
2021-01-20
2020-12-31
(2020)津03民终5180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刘*服务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3
2019-12-30
2019-12-09
(2019)津0116民初5287号
服务合同纠纷
张**与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远洋未来汇店、鼎晟缘美容美体服务(天津)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19-09-05
2019-08-12
(2019)津03民终1220号
买卖合同纠纷
杨**、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5
2019-03-19
2017-11-28
(2017)津0116民初32834号
买卖合同纠纷
薛**与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远洋未来汇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6.90元
民事案件
6
2019-03-19
2017-11-22
(2017)津0116民初30654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魏**与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远洋未来汇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2.50元
民事案件
7
2019-03-19
2017-11-28
(2017)津0116民初32829号
买卖合同纠纷
薛**与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远洋未来汇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9.70元
民事案件
8
2019-03-19
2017-11-28
(2017)津0116民初32835号
买卖合同纠纷
薛**与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远洋未来汇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3.00元
民事案件
9
2019-03-19
2017-11-22
(2017)津0116民初30658号
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
魏**与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远洋未来汇店产品销售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01.80元
民事案件
10
2019-03-19
2017-11-28
(2017)津0116民初32832号
买卖合同纠纷
薛**与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天津市人人乐商业有限公司远洋未来汇店买卖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011.10元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津市监滨处罚〔2024〕119号
经查,2023年2月15日当事人以9.5元/袋的价格从成都菌王府贸易代理有限公司进购50袋琦碹初生罗汉笋片300g,该批次笋片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5日,保质期12个月。该产品被扣押时在店内售价为12.8元/袋,保质期内销售38袋,12袋超过保质期销售。当事人销售“琦碹初生罗汉笋片”300g违法货值金额为12.8元/袋*12袋=153.6元,违法所得为(12.8-9.5)元/袋*12袋=39.6元。
2022年4月28日,当事人从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购24盒立顿荔枝风味红茶调味茶,进货价格为26.3667元/盒。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10日,保质期18个月。该产品被扣押时店内售价35.59元/盒,会员价28元/盒。有20盒是保质期内销售,过期被扣押4盒。该产品无过期销售情况。当事人销售“立顿荔枝风味红茶调味茶”违法货值金额为35.59元/盒*4盒=142.36元,无违法所得。
2022年4月28日,当事人从和路雪(中国)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进购24盒立顿白桃乌龙调味茶,进货价格为26.3667元/盒。该批次产品生产日期为2022年3月8日,保质期18个月。该产品被扣押时店内售价35.59元/盒,会员价28元/盒。有13盒在保质期内销售。过期被扣押10盒,另有1盒店内丢失,该产品无过期销售情况。当事人销售“立顿白桃乌龙调味茶”违法货值金额为35.59元/盒*10盒=355.9元,无违法所得。
综上,上述三款产品违法货值金额共计651.86元,违法所得为共计39.6元。
1、没收过期立顿荔枝风味红茶调味茶4盒、过期立顿白桃乌龙调味茶10盒。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9.6元;
3、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2-20
2
津市监滨处罚﹝2024﹞54号
经营霉变食品
1。没收4袋腐竹(净含量300g);2。罚款人民币2000元。
2000.00元
天津市滨海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1-1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