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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展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成学注册资本:10.000000万
统一信用代码:91500105MAEKCJYR50所属地区:重庆市
企业地址:重庆市江北区观音桥街道北兴路1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江消行罚决字﹝2026﹞第0084号
2026年5月7日,我局派员对群众举报的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观音桥街道猫儿石社区北兴路1号有一家量子力学健身房,健身房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市民告知该健身房开办一年仍然没有取得消防许可证的举报内容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重庆展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量子力学健身房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重庆展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量子力学健身房公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2026年5月7日,我局派员对群众举报的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观音桥街道猫儿石社区北兴路1号有一家量子力学健身房,健身房面积约1000多平方米,市民告知该健身房开办一年仍然没有取得消防许可证的举报内容进行了现场核查,经核查,重庆展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量子力学健身房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重庆展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管理的量子力学健身房公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救援机构许可,擅自投入使用、营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十五条第四款之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6〕第JB1162号)、《询问笔录》、现场照片等证据证实。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给予重庆展邦体育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处责令停止位于重庆市两江新区观音桥街道北兴路1号量子力学健身房的使用,并处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30000.00元
重庆市江北区消防救援局
2026-05-28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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