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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关县优品优购美妆店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刘杨注册资本:
统一信用代码:92532625MA6N538K9P所属地区:云南省
企业地址: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商贸街4号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云市监文马处罚〔2024〕51号
马关县优品优购美妆店于2018年4月19日在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设立登记后,在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马关县马白镇商贸街4号从事化妆品零售经营活动至今。2024年6月3日,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位于马关县马白镇商贸街4号的马关县优品优购美妆店进行现场检查,现场查获当事人货架上摆放待售的:(1)韩国草本汉方精华臻白套装10盒,(其包装标示:生产许可证:XK-16-108-5478,卫生许可证:CD.FFA(2002)卫妆准字29-XK-2257号,执行标准:QB/T1857-2004,保质期:三年(请在标准日期前使用),生产日期: 2024\02/28,限期使用日期 2027/02/27,韩国金喜研(国际)化妆品株式会社研制,广州雪妍化妆品有限公司分装出品,地址: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新兴工业园)购进价格35元/盒,销售价格60元/盒,货值金额600元;(2)御春美神农百消斑白里透红13盒,(其包装标示:卫生许可证:(98)卫妆准字29-XK-0437号,生产许可证:XK16-108 3348,特殊卫妆准字:(2001)字0194号,执行标准:QB/T1857-93,授权:广州市丽姿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广州御春美化妆品有限公司,地址:广州雅瑶新围工业区,保质期:三年,限用日期:2027/03/08),购进价格20元/盒,销售价格30元/盒,货值金额390元;(3)同仁宝美白祛斑洁面乳,美白祛斑回春素日&晚霜3合1黄金组合套装3盒,(其包装标示:卫生许可证:2003卫妆准字号29-XK--0518,生产许可证:XK16-108 1688,特殊卫妆准字:29-QB-08-1368号,执行标准:QB/T1857-93,保质期三年,MFG2023/10/08,EXP:2026/10/07),购进价格30元/盒,销售价格50元/支,货值金额150元。上述特殊化妆品共计货值金额1140元。 执法人员于2024年6月4日向经营者刘杨送达了《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限期提供材料通知书》(马市监限提〔2024 〕1号),要求经营者刘杨于2024年6月9日前向我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截止6月14日,经营者刘杨未能提供上述3个化妆品的特殊化妆品注册证或者普通化妆品备案证、同批次的检验合格证明、供货商购货凭证(随货同行单)证明材料;执法人员通过登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未查询到上述3个特殊化妆品注册信息,且标签标示的特殊化妆品注册编号不符合《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规定。其在从事化妆品经营活动中,所购进的化妆品未制作进货查验和销售记录,经营收入及违法所得无法认定。
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十七条、第三十五条第一款、《化妆品注册备案管理办法》第六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二项、第六十一条第五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办案人员建议拟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拟作出从轻行政处罚如下: 1.没收未经注册且标签虚假的特殊化妆品:韩国草本汉方精华臻白套装10盒、御春美神农百消斑白里透红13盒、同仁宝美白祛斑洁面乳,美白祛斑回春素日&晚霜3合1黄金组合套装3盒; 2.罚款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50000.00元
马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07-01

经营异常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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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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