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市襄州区姚明红副食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姚明红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20607MA49T3XD5B | 所属地区:湖北省 |
| 企业地址:襄州区古驿镇襄新路1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1-07-02
(2021)鄂0607民初4278号
合同纠纷
襄阳市襄州区姚明红副食店
王*,武汉顶津食品有限公司
襄阳市襄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襄州市监处罚〔2026〕173号
现查明,当事人在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中不能提供2026年2月2日采购的山药软雪饼,产地:湖南岳阳,生产日期:2026年1月16日,保质期:150天和益生菌果味饮品,生产商:福建达利园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日期:2026年1月6日,保质期:180天的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我局执法人员于2026年3月11日对其下达了《责令改正通知书》和《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2026年3月18日执法人员再次检查发现当事人未改正。...[详情见行政处罚决定书]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直至吊销许可证:(三)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者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或者未按规定建立并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出厂检验记录和销售记录制度;”的规定,综合本案事实,决定对当事人处以5000元罚款。
5000.00元
襄州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4-3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