漯河市召陵区昆泰干果商行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马冬冬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411104MA9FCXB372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漯河市召陵区东城办黄集豫中南批发市场1区南10-12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4-08-08
(2024)豫1104民初3380号
买卖合同纠纷
钱**
漯河市召陵区昆泰干果商行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漯市监召分处罚〔2024〕35号
漯河市召陵区昆泰干果商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漯河市召陵区昆泰干果商行销售不合格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二)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生物毒素、重金属等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之规定。
但在调查中,漯河市召陵区昆泰干果商行能如实说明涉案巴旦木的进货来源,并提供了供货方中牟县艳辉干果商行营业执照复印件、艳辉干果商行销售单复印件、天津市静海区质量监督管理所出具的检验报告(NO:SPWS11-275-2023)、生产商天津市瑞凯龙食品有限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说明漯河市召陵区昆泰干果商行尽到了进货查验义务并不知道所购进的巴旦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三十六条“食品经营者履行了本法规定的进货查验等义务,有充分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所采购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能如实说明其进货来源的,可以免予处罚,但应当依法没收其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当事人有违法所得,除依法应当退赔的外,应当予以没收。违法所得是指实施违法行为所取得的款项。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对违法所得的计算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之规定,我局决定对当事人给予:
1、对漯河市召陵区昆泰干果商行免予处罚;
2、没收不合格巴旦木一箱;
3、没收违法所得陆佰(600.00)元,上缴国库。
-元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召陵分局
2024-03-0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