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道区美美生鲜超市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程永生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20105MA143EX07X | 所属地区:吉林省 |
| 企业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恒大都市广场2幢127号128号129号房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长市监二处罚〔2024〕98号
经查,2023年4月26日,当事人从吉林省尚味商贸有限公司购进蛋黄也酥酥饼干5袋,购入价格为4.00元/袋,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保质期12个月。至本局调查之日止,该饼干售出2袋,销售价为5.00元/袋,其中1袋于2024年4月26日售出时已超过保质期106天,剩余3袋摆放于当事人货架上,由执法人员当场扣押,货值金额20.00元,违法所得1.00元。
另查明,当事人能够提供供货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及进货凭据,索证索票齐全,食品来源合法。
经查,2024年4月26日二道区美美生鲜超市售出康师傅蛋黄也酥酥饼干1袋,2024年4月30日执法人员在当事人货架上发现该饼干3袋,该产品生产日期为2023年1月10日,商品保质期12个月,确为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之规定,构成了销售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参照《吉林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责令当事人进行整改,拟对当事人进行以下处罚:1.没收涉案超过保质期康师傅蛋黄也酥酥饼干3袋;2.罚款人民币2000.00元;3.没收违法所得1.00元。罚没款总计2001.00元。
2000.00元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2024-07-05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01
个体户未按规定公示年报
长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道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