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贵州诚工通讯有限公司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王剑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520102680186741Y所属地区:贵州省
企业地址:贵州省贵阳市南明区中华南路台湾大厦2楼A区10号[中南社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南市监处罚[2026]05001号
经查明,当事人从2008年11月开始经营,具有合法营业执照,2025年11月4日我局接到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贵州诚工通讯有限公司销售移动电源进行抽检的抽检报告,检验报告结论为该移动电源常温下有效输出容量项目不符GB/T35590-2017标准,依据《贵州省移动电源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2025年版)》,判断为不合格。我局现场检查,商家购进被抽检移动电源(麦靡3C认证一定电源Mi66)共15台,进货价格27元/台,总进货金额405元。商家共销售9台,其中7台以批发价格销售每台35元,2台零售价格销售每台75元,总销售金额395元(35*7+75*2=395)。商家收到抽检结果通知书后将以批发价格卖出的7台收回和未卖出6台移动电源以及厂家配送的2台样品全部返厂。商家能够提供商品的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试验报告,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进货凭证,销售厂家的营业执照。 当事人有6台移动电源未销售,由于商家批零兼营,因此我局以商家批发和零售的综合价格作为商品单价,即(75+35)/2=55元,计算得出该商品的总货值金额为725( 7*35+6*55+2*75=725)元,当事人有2台不合格商品销售后未收回,违法所得152(35*7+75*2)-9*27=152)元。本案现已调查终结 上述事实,主要有以下证据证明。 1、当事人营业执照、负责人身份证、证明当事人主体身份。 2、贵州省省级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结果通知书编号:SJ2402723及检验报告L-04-2025-0109,证明:案件来源。 3、现场笔录1份及图片4页,证明:商家销售的移动电源总金额,商家张贴召回通知,商家召回的移动电源。 4、询问笔录1份,证明:当事人承认销售被抽检商品。 5、当事人提供进货资料和返厂证明,证明:当事人的购货来源和将购进的商品全部退回。 6、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查询截图,证明:当事人是初次违法。
罚款0.0725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725.00元
贵阳市南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1-1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