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玛县兴利五金商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董兴利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232721MA1ATEHB28 | 所属地区:黑龙江省 |
| 企业地址:黑龙江省大兴安岭呼玛县呼玛镇五金小区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呼玛市监处罚〔2025〕45号
2025年08月25日,呼玛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呼玛县兴利五金商店销售的北京鼎恒利达电线电缆有限公司的2025年07月09日生产的规格型号为ZC-RVV 2×4mm²的电线电缆进行产品质量抽查。2025年10月24日山东三方联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向呼玛县兴利五金商店出具检验报告(SF/20250910001)检验结论为:经抽样检验,所检项目中导体电阻(20℃)不符合JB/T 8734.3-2016、JB/T 8734.1-2016标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我局于2025年11月26日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2025年11月27日送达不合格检验报告,当事人未提出异议。于2025年11月27日当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无法提供该批次电线电缆的进货票据和供货商资质,2025年08月25日抽检时样品基数50米,2025年11月27日现场检查时批次电线电缆店内留存备份样品5米,剩余库存7米,销售价格5元/米,货值金额250元,截至2025年11月27日当事人共售卖38米,违法所得190元。
没收不合格的电线电缆12米,罚款人民币500元,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90元,共处罚没款人民币690元。
500.00元
-
2025-12-23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