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周莎莎 | 注册资本:5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610104MABQNMJFXM | 所属地区:陕西省 |
| 企业地址:陕西省西安市沣东新城三桥街道阿房一路57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8-13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彭*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4-17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孟*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3
2026-04-14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惠*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4
2025-12-03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杜**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5
2025-11-13
(2025)陕0191民初139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杨**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6
2025-11-11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孟*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7
2025-07-1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孔**
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王**,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8
2025-05-06
(2025)陕0102民初24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靳**
西安市新城区人民法院
9
2024-12-04
(2024)陕0111民初110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杜*
张**,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阳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公司
西安市灞桥区人民法院
10
2024-09-24
(2024)陕0113民初288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中航安盟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张**
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1
2026-06-26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彭*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2
2026-03-02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
孟*
司法鉴定书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3
2026-02-25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惠*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4
2025-11-27
(2025)陕0191民初139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杨**
裁判文书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5
2025-10-16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杜**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6
2025-09-26
(2025)陕0191民初13925号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杨**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陕西西咸新区人民法院
7
2025-09-26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牛**
孟*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法院
8
2025-05-29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孔**
王店路;鼎和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起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法院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5-09-04
2025-07-31
(2025)陕0191民初8646号
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吴**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5-08-11
2025-05-06
(2025)陕0102民初243号
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与靳**、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保险人代位求偿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1457.00元
民事案件
3
2025-07-05
2025-06-09
(2025)陕0116民初11365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杨**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4
2025-04-27
2024-12-16
(2024)陕0111民初11087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杜x与张xx、xxxx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80585.46元
民事案件
5
2024-12-13
2024-11-04
(2024)陕0116民初10200号
车辆租赁合同纠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魏**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49750.45元
民事案件
6
2024-11-29
2024-09-26
(2024)陕0113民初2888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西安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与张*、某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兴平支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7
2024-03-20
2023-03-15
(2023)陕7102民初232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李*与段**、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
3824.00元
民事案件
8
2024-03-19
2023-06-06
(2023)陕7102民初639号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王**与刘**、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陕0101交罚﹝2026﹞000541号
2026年 07月 06日 09时 28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马智新驾驶陕 ADZ7279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马智新驾驶该车使用及时用车平台系统接单,该单为拼车单,其中 1单乘客在上车前取消了订单。本趟订单共载客 1人,从中新浐灞半岛碧水澜庭(南门)到小满公考(西安校区),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16.56元。该车所有人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陕 ADZ7279号机动车租赁给马智新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28
2
陕0100交罚﹝2026﹞060093号
2026年 7月 5日 9时 10分许,西安市交通运输局两名执法人员在三爻地铁站 D口附近检查,发现陕 AAD9266号丰田牌小型轿车在此停靠载客,执法人员出示证件对该车进行检查。经查,唐某驾驶陕 AAD9266号丰田牌小型轿车在此通过滴滴出行平台进行接单载客 1名。订单显示从西安培华学院长安校区-东门到西安站,订单时间为 2026年 7月 5日 08时 46分。乘客端显示为车费为 28.1元,具体费用在到达目的地后由滴滴出行平台派单后自动结算。检查时司机端显示车费为一口价 22.5元,因行程未完全结束,在中途被执法人员检查,司机端显示订单结束后实际里程与预估里程存在较大差异,已重新计算价格,滴滴出行平台支付司机车费 10.48元。陕 AAD9266号丰田牌小型轿车是唐某向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租赁的,所有人为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知晓唐某使用陕 AAD9266号丰田牌小型轿车进行营运活动。该车使用性质为非营运且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驾驶员唐某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驾驶员证》。
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7-15
3
陕0107交罚2026000102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警告并处罚款伍仟伍佰元整
55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2026-07-06
4
陕0101交罚﹝2026﹞000511号
2026年 06月 23日 14时 36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杨永志驾驶陕 AAB7533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杨永志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笃信路|新光村第一社区-东北门到新城区|西安站-南广场,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17.13元。该车所有人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陕 AAB7533号机动车租赁给杨永志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属于三次以上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6-24
5
陕0110交罚﹝2026﹞000147号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车运输证》的行为,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营运行为。
7000.00元
西安市雁塔区交通运输局
2026-06-23
6
陕0107交罚2026000095号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
警告并处罚款叁仟元整
3000.00元
西安市阎良区交通运输局
2026-06-12
7
陕0107交罚﹝2026﹞424号
2026年 05月 28日 14时 35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德门内临时停靠点,对于国发驾驶陕 ADU6101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于国发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北三环|新光锦云里 DK2到新城区|西安站-南广场,驾驶员手机显示订单金额 16.1元。该车所有人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陕 ADU6101号机动车租赁给于国发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账号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等。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9
8
陕0107交罚﹝2026﹞383号
2026年 05月 20日 09时 48分,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尚俭门内临时停靠点,对郑继伟驾驶陕 AAD0236号机动车的载客行为依法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向驾驶员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郑继伟驾驶该车使用滴滴出行平台系统接单,载客 1人从李先生牛肉面大王(西安火车站店)到胡家庙-地铁站,驾驶员遇执法检查时终止了本次运输。该车所有人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非营运。经查明,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将陕 AAD0236号机动车租赁给郑继伟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该车未办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且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经查,该车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通过查询《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综合管理信息系统》,显示该当事人违法经营行为有三次以上的违章,参考《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道路运输)》相关规定,认定违法情形较重。证据有: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当事驾驶员接单平台主页信息截屏照片、当事驾驶员驾驶证及车辆行驶证照片、当事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屏照片、视频资料、违规信息查询截图、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查询截屏照片、乘客手机订单截屏照片等。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决定给予警告,罚款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的行政处罚。
70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5-21
9
陕0114交罚﹝2026﹞0195号
2026年 5月 18日 10时 00分许,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赵永、李香妮在临潼区兵马俑第二停车场附近执法检查,发现陕 ADY0890比亚迪牌小型轿车载客,执法人员向驾驶员王红苹出示执法证件表明身份。经现场核查,该车于 2026年 5月 18日 09点 00分 20秒载 3名乘客从西安途悦酒店(钟鼓楼回民街店)东侧到秦始皇兵马俑博物馆,乘客通过滴滴平台下单,驾驶员王红苹通过滴滴平台收到车费金额82.20元。该车所有人为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该车行驶证核定使用性质为非营运。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知晓王红苹从事网约车经营并给其提供车辆。驾驶员不能当场提供《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以上执法现场全过程录像记录。 证据有: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立案登记表、驾驶员询问笔录、乘客询问笔录、驾驶员驾驶证复印件 、车辆行驶证复印件 、驾驶员手机订单截图 、西安大交通发布平台查询截图、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营业执照复印件 等。 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警告,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的行政处罚
3000.00元
西安市临潼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2026-05-18
10
陕0109交罚﹝2026﹞20号
2026年 04月 24日 10时 27分左右,西安市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门前检查发现: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驾驶员刘凯驾驶丰田牌陕 AAB7533车辆,在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门前运输旅客,车上载有乘客 2人,从红樱花园-西门运到陕西省中医医院-门诊,系统优惠后结算本趟运费为 8.7元。执法人员依法对驾驶员刘凯进行询问,其表示本次运输通过使用滴滴出行(司机端)接收系统派单,检查现场刘凯无法出示该车《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该车所属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无《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以上执法现场全程录像记录。4月 27日执法人员对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委托代理人张朝进行询问调查,经查明,西安邦成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知情刘凯从事网约车营运行为,并为其提供车辆,每月收取固定租金 2800元。
以上事实违反了《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根据当事人违法情节,参照《陕西省交通运输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的规定,决定给予警告,不得使用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车辆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罚款人民币柒仟伍佰元整(¥7500)的行政处罚。
7500.00元
西安市交通运输局
2026-04-29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