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中继建设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黄珂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330501MA7BNJ9711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湖州市滨湖街道桃源居28幢康乐路310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6-01-22
(2025)浙0591民初6766号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浙江誉丰建设有限公司
浙江浩恒实业有限公司,湖南中继建设有限公司,湖南中继建设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
湖州南太湖新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湖南综执罚决字〔2025〕第000944号
经查实,湖州市太湖***建安工程的建设单位(发包人)是湖州**投资有限公司,总包施工单位(承包人)是湖南**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当事人湖南**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作为湖州市***建安工程的施工单位,于2025年10月29日上午被本机关执法巡查发现在施工过程中未严格落实建设项目有关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要求,防尘降尘措施不到位。具体表现为:1、项目内虽安装自动冲洗装置、过水槽等设施但未启用,施工硬化道路两侧喷雾设施部分损坏未启用;2、未落实道路保洁;3、场地内材料堆放杂乱,易扬尘材料未覆盖。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之规定,属于施工单位对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防治扬尘污染的违法行为。经浙江省“大综合一体化”执法监管数字应用平台查询,在湖州市范围内无当事人在实施本次违法行为前12个月内同一处罚事项被予以行政处罚的记录。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叁仟元整(¥13000.00)
13000.00元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5-12-29
2
湖南综执罚决字﹝2024﹞第000590号
当事人湖南中继建设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于2024年5月15日在浙江省湖州市太湖旅游度假区TH-02-03-06A地块实施了施工工地未采取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决定: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处罚款人民币壹万捌仟元整(¥18000.00)
18000.00元
湖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6-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