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异常信息查询

新密市长青调味品厂(普通合伙)

存续(在营、开业、在册)
裁判文书 2行政处罚 1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张振平注册资本:160.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14101837065242951所属地区:河南省
企业地址:新密市西大街办事处青石河村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2-07-05
2022-02-16
(2022)豫1403知民初94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酱掌门食品有限公司、新密市长青调味品厂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2
2022-02-10
2021-12-27
(2021)川01民再205号
侵害商标权纠纷
四川省酱掌门食品有限公司、成都市郫都区食品工业协会等侵害商标权纠纷民事再审民事判决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新密市监处罚〔2025〕81号
经查:(1)当事人2024年8月2日生产的金标生抽(酱油)生产规格1.9L,1×6瓶,生产20件,销售价为34.8元/件,2024年8月12日销到古角五辰干菜店10件,计款348元;2024年8月15日销到米村镇徐卫东弘裕土特产销售部10件,计款348元,货值金额共计696元。 通过对当事人对不合格原因分析,当事人生产酱油和液态复合调味料共用一个输送管道和灌装机,当天灌装液态复合调味料后紧接着灌装该批次酱油,导致灌装的该批次酱油混入液态复合调味料,液态复合调味料和该批次酱油的氨基酸态氮含量接近,但是全氮含量质量要求比该批次酱油低,导致前段灌装的该批次酱油氨基酸态氮没有明显变化,但是全氮含量低,因此产出的该批次金标生抽(酱油)不符合标签标示的“质量等级 三级 ”。 (2)当事人2025年4月20日生产的“香辣芥丝(酱腌菜)生产规格680克/瓶,每件8瓶,计72瓶,共9件。销售价为80元/件,2025年5月16日销到新密市新华路新天福超市16瓶,计款160元;2025年4月25日销到平陌万家超市56瓶,计款560元,货值金额共计720元。 当事人对不合格原因分析,在芥丝调配环节每锅重量在50千克左右,防腐剂苯甲酸钠添加量为25克,脱氢乙酸钠添加量为7.5克。由于配料人员在称量前未对称量设备校准,导致实际称量数值出现偏差,最终造成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大于1。 当事人收到上述两份不合格检验报告后启动了召回程序,不合格食品制定了召回计划并进行召回,因经销商已售完,没有召回上述两批不合格食品。再送上述两份报告执法人员在送报告时对当事人成品库、包材库内没有发现报告所称的不合格原料及生产后的产品,执法人员没有采取行政强制措施。
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给予当事人以下行政处罚:一、没收违法所得1416元;二、罚款56100元,以上一、二两项合并执行罚没款57516元。
56100.00元
新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08-0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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