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翟羽佳 | 注册资本:100.000000万人民币 |
| 统一信用代码:91411103MA3X6XY360 | 所属地区:河南省 |
| 企业地址:河南省漯河市郾城区淞江产业集聚区五台山路与嫩江路交叉口东300米路南1号 | |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1
2023-10-25
服务合同纠纷
河南一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2
2022-08-23
(2022)豫1104民初2686号
不当得利纠纷
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
李**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3
2022-08-22
(2022)豫1104民初2686号
不当得利纠纷
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
李**
漯河市召陵区人民法院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1-10-22
2021-07-27
(2021)鲁0783民初6795号
著作权权属纠纷
潍坊造字文化中心、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等著作权权属纠纷民事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漯市监郾处罚〔2025〕150号
经查,2025年1月22日,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甲方、委托方)与漯河瑞和食品有限公司(乙方、被委托方)签订食品委托加工合同,双方约定食品内外包装由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设计并负责审核,产品包装引起的法律责任,由河南辅兴坊食品有限公司承担。2025年4月18日,当事人提供包装袋,委托漯河瑞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奥尔良鸡腿包28袋,外包装食品标签受委托方却标注为河南誉香客食品有限公司名称及地址,未标注真实的受委托方厂名、厂址。至被我局执法人员依法查处时,当事人委托漯河瑞和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奥尔良鸡腿包28袋未售出,货值金额140元。
1、没收标签含有虚假内容的奥尔良鸡腿包28袋;
2、罚款5100元。
5100.00元
漯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郾城分局
2025-07-10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