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台商投资区令迷食杂店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令杰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50521MABW0CF123 | 所属地区:福建省 |
| 企业地址: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西塘村西塘1-5号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泉台管市监处罚〔2026〕147号
经查明:“南孚”商标是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在第9类商品上使用的注册商标,注册号:第40077373号;注册有效期限:自2020年07月14日至2030年07月13日。核定使用商品:平板电脑用套;手机壳;耳机;电测量仪器;USB线;电源适配器;电插座;电池;移动电源(可充电电池);无线充电器。
当事人于2025年6月份向一名上门推销南孚电池的业务员(该人员信息不详,无法联系)购买了210粒5号电池和42粒7号电池,进价每粒2元,并以每粒2.5元价格上架对外进行销售,没有索取票证,无法查清上述电池的供货商。该电池外包装标有“南孚”、“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等信息。2026年3月20日,经福建南平南孚电池有限公司质量技术鉴定,鉴定涉案产品不是该公司生产或许可生产的产品,属侵犯该公司“南孚”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当事人对南孚公司的辨认结果无异议。至案发时,当事人未售出上述电池,故违法经营额为630元。
1.罚款1000元人民币。2.没收210粒5号南孚侵权电池和42粒7号南孚侵权电池。
1000.00元
泉州台商投资区管理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06-16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