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市鹿城区滨江南粤汽车快修服务部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陈金亮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2330302MA2CR6TQ2B | 所属地区:浙江省 |
| 企业地址:浙江省温州市汇源路绿洲花园14幢148、149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4〕第001727号
现已查明,2024年7月30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为沿街商户,在温州市鹿城区丰源路绿洲花园14幢148、149室外人行道与车行道间路缘接壤处设置四个规格相同的接坡供车辆进出使用,四个接坡与路缘接壤处总长1.8米(每个接坡长0.45米)。2024年7月30日9时55分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自收到本通知书起二十分钟内改正,消除设置的接坡。2024年7月30日10时50分,执法人员现场复查,当事人未拆除接坡。执法人员现场口头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2024年7月30日11时10分,执法人员现场检查,现场已整改完毕。本机关认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违法性质为: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
1、罚款人民币壹佰元整(¥100.00)
10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08-22
2
温鹿综执罚决字〔2023〕第001926号
2023年9月12日执法人员检查发现,当事人为沿街商户,在温州市鹿城区汇源路绿洲花园14幢148、149室(丰源路113号)前人行道与车行道路缘处设置接坡供汽车进出使用,接坡长1.5米。2023年9月13日15时15分执法人员向当事人发放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当事人限收到本通知书之时起半小时改正拆除接坡。2023年9月13日16时05分,执法人员现场复查,接坡未拆除,当事人未整改。上述行为影响市容。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温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三项的规定,违法性质为:沿街和广场周边的经营者在道路路缘设置接坡。
1、处以罚款人民币贰佰伍拾元整(¥250.00)
250.00元
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3-09-25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