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鲁木齐恒达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市区分公司
工商信息
| 法人代表:何金龙 | 注册资本: |
| 统一信用代码:91650100MA78EPK33K | 所属地区:新疆 |
| 企业地址:新疆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银川路1685号经信委纺织行办集资楼一号楼103室 | |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1
2020-05-04
2020-04-29
(2020)新0104民初771号
乌鲁木齐恒达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新市区分公司与贾**物业服务合同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民事案件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乌高税稽罚〔2026〕18号
你单位取得物业服务收入,既没有对应收未收的物业服务费确认收入,也没有按照实收物业服务费用全额确认收入,且代收水费未入账,你单位2019年7月至2024年12月少记收入1,335,128.70元,少列支主营业务成本536,540.11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八条、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3年第6号)第一条第二款之规定,经综合计算,你单位合计少缴企业所得税206,103.24元,其中,2021年少缴企业所得税49,899.33元,2022年少缴企业所得税76,430.66元,2023年少缴企业所得税42,899.61元,2024年少缴企业所得税36,873.64元,2019年多缴企业所得税款6,889.83元。
在账簿上不列或少列收入,其他违法
30000.00元
国家税务总局乌鲁木齐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市区)税务局稽查局
2026-05-11
经营异常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没有数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