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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梅江区任泽俊粥城

在营(开业)企业
行政处罚 1经营异常 4
工商信息
法人代表:任泽俊注册资本:5.000000万人民币
统一信用代码:92441402MA560NCJ6K所属地区:广东省
企业地址:梅州市梅江区彬芳大道三龙居B座27号店铺

开庭公告

序号
开庭日期
案号
案由
公诉人/原告/上诉人/申请人
被告人/被告/被上诉人/被申请人
法院
没有数据

法院公告

序号
刊登日期
案号
案由
上诉方
被诉方
公告类型
法院
没有数据

裁判文书

序号
公布日期
裁判日期
案号
案由
文书标题
案件金额(元)
案件类型
没有数据
序号
决定书文号
违法事实
处罚结果
处罚金额
处罚单位
处罚日期
1
梅江市监处罚[2023]93号
2023年5月22日,本局执法人员依据消费者投诉举报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现场该店在正常经营并办理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许可项目为热食类食品制售。在店内发现张贴有“潮汕毒药、生腌海虾、生腌血蛤、生腌皮皮虾、生腌生蚝”等内容,执法人员通过店内菜单,发现销售有“生腌虾时价、生腌蟹时价、生腌虾菇时价、生腌血蚌时价、生腌生蚝48元/斤”。根据消费者提供的交易记录,当事人于2023年5月6日通过美团外卖制售有生腌血蚌,现场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未取得许可不得擅自制售生食类食品。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3月开始制售生食类食品,尚未取得生食类食品制售的食品许可资质,本局执法人员于2022年7月21日对当事人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擅自在经营场所制售生食类食品的违法行为发出《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梅江市监当处[2022]36号)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曾于2022年7月向梅江区三角镇人民政府提交食品经营许可证变更申请,由于更换管理人员未进行事项交接,至执法人员检查时,当事人尚未增加生食类食品制售的经营项目而仍在制售生腌海虾、生腌血蛤等生食类食品。由于当事人未建立台账,所以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当事人承认上述事实,未提及异议。
本局决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对当事人处以罚款人民币5100元,上缴国库。
5100.00元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06-29
序号
列入日期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原因
列入决定机关
1
2025-07-15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2
2024-07-1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所
3
2023-07-18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所
4
2022-07-20
个体工商户未按照《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办法》规定报送年度报告的
梅州市梅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三角市场监督管理所